红寺堡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及兴民村、大河村村庄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及兴民村、大河村村庄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及兴民村、大河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建(村)发〔20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补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
2.2 规划周期: 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 红寺堡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及兴民村、大河村村庄规划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规划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1*****637。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或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联系电话:王亮:182*****239;****-*******。相关费用请自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证、检察机关(项目建设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进行报名。
4.3投标人成功报名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蒲海霞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 勇
联系电话:****-*******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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