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工程(南段)招标公告
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工程(南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工程(南段),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
2.2工期要求: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桥梁、道路、涵洞
2.4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大洼区路段;
二标段:市直路段(二标段);
三标段:特大桥段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主材由甲方提供(沥青、水泥、砂石、钢筋、商砼)
2.5质量要求:合格(省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高级职称(道路与桥梁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2月21日至 2017 年2月2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高级职称证(道路与桥梁专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道路与桥梁专业)(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3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在开标前对其进行规模勘察等资格审查(剔除资质挂靠企业),并由招标人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未取得招标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4.4投标保证金
需各标段均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2月28日至 2017 年3月6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22日14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130*****663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联 系 人:郝经理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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