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实验室设备及动物免疫疫苗项目招标公告
动物防疫实验室设备及动物免疫疫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70229 1、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实验室设备及动物免疫疫苗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德惠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实验室设备及动物免疫疫苗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00%,已落实; 供货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采购内容:(注:疫苗分4个包,共7包) 第一包:疫苗(一),采购预算:18.40万元; 第二包:疫苗(二),采购预算:36.20万元; 第三包:疫苗(三),采购预算:37.80万元; 第四包:疫苗(四),采购预算:25.20万元; 第五包:消毒药,采购预算:30.20万元; 第六包:器材,采购预算:32.20万元; 第七包:专用仪器,采购预算:240.00万元; 备注: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及行业合格 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至四包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4)具有专项疫苗生产批件文号;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GMP证书; (6)投标产品必须安全有效,无不良反应记录,以及经省级畜牧业管理局对预使用的商品疫苗进行区域试验认定合格的产品(凭中标通知书或省级畜牧业管理局指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试验合格报告书); (7)省级兽药饲料监察所检测报告; (8)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9)财务要求:近一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10)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第五包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4)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5)财务要求:近一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第六包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经营范围包含:兽用器械、动物卫生防疫用品或卫生用品),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针头应具有农业部出具的检验报告 (4)金属注射器应具有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5)连续注射器应具有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6)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7)财务要求:近一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七包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所投标相关内容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医用超声仪器及相关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并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财务要求:近一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2部; (3)第一至六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第七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每包预算价格的2%;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具体标包要求);(3)被授权人身份证;(4)公司(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依法纳税凭证;(5)由投标单位所属地区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证明;(6)其他材料按照本招标公告第3项中要求材料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七包购买标书的要求(为了保证兽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系统的稳定性,请携带原厂工作站软件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9时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2017年3月15日9时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范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传 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2楼 联系电话:****-********/158*****022 联系人:李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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