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北工业园区、经开区扩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安全风险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北工业园区、经开区扩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安全风险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北工业园区、经开区扩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安全风险评价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招标人为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北工业园区、经开
区扩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安全风险评价项目
2.2 项目地址:石河子开发区
2.3 项目规模:
2.4 结构类型: /
2.5 工 期: 90日历天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北工业园区、经开区扩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安全风险评价及园区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的所有内容。(以下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化工、电力)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有近三年与之相关的疆内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经验。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
6、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 2 日,下午 19:00 时(北京时间),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在 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报名。
6.2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疆内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三项)、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携带复印件四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八师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
联 系 人: 张超
电 话: 177*****710
邮 编: 832000
传 真: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玛河大厦298号3楼(北一路、东一路十字路口西南角)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李姣 刘佳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 2 月 2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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