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清河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消防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平县清河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消防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平县清河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消防及监理招标公告 | ||||||||||||||||||||||||
2017-000888-0905-129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编号:SDTADP2017-0141-00 2.2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城区滨河街以南,东原路延伸线以西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697.02㎡,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等。框架结构。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消防工程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施工、监理270日历天,消防工程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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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施工部分: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含预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省外企业需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消防工程: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含预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省外企业需提供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监理部分: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总监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须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4省外企业须提供经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并验证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省外企业提供截图)、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有关证件。 消防: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省外企业提供截图)等有关证件。 监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总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省外企业提供截图)等有关证件。 5.2 招标文件施工600元/套,消防600元/套,监理300元/套,售后不退。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时一同领取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平县七天阳光酒店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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