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小河流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7年中小河流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G-NX-2017-001
1、招标条件
宁乡县2017年中小河流灾后重建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县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县2017年中小河流灾后重建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沩水双凫铺河段(鸡子湾水闸至前丰水闸)、沩水金州坝下游河段(金州坝下游至金株大桥上游1Km)。
2.3建设概况及规模:沩水中下游两段河道实施灾后重建设计。包括沩水双凫铺河段(鸡子湾水闸至前丰水闸)长9.2Km,沩水金州坝下游河段(金州坝下游至金株大桥上游1Km)长7.93Km。
2.4招标范围:包括对治理区全线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对河道冲刷严重部位进行整修加固,对低于设计堤顶高程以下堤防进行加固护坡,使河道满足行洪安全和防洪安全,并适当美化河道景观,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水利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单位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3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必须承担过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书为准),同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属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地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3.6拟配备项目班子其他主要成员应包括规划、结构、工程造价、工程测量等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证书。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 2 月 22 日起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宁乡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宁乡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
11、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 标 人:宁乡县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南路160号
联 系 人:欧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县玉潭镇新城社区百宜华府2栋104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
|
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