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招标公告
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招标公告
咸安区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竟争。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XNYC-2017-02
(二)项目名称:咸安区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采购项目。其中:第一标段:咸安区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采购项目-----大型收储处理中心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第二标段:咸安区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采购项目---小型收储站;第三标段:咸安区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采购项目----饲料化利用示范。
(三)基本投资建设预算:合计人民币8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人民币305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495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是指秸秆还田、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撑培训服务。其中:第一标段:(1)在一个乡镇建设1个大型收储处理中心;(2)资源化利用示范:与收储处理中心同一标段配套建设。需购置秸秆粉碎机3台,秸秆打捆机2台,秸秆裹包系列加工机械3台(套)。遴选1个主体承担建设。第二标段:在九个乡镇各建1个小型收储站,遴选9个主体承担建设,报名家数不得少于20家。第三标段:在向阳湖奶牛场新建秸秆青贮池3333.3 m?,遴选1个主体承担建设。
(五)供应期:签订合同后21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初审资格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含公司、农场、合作社、协会等〉且注册时间≥2年;
(二)投标人必须承诺:项目拟定投资总额为第一标段≥625万元、第二标段每个主体≥75万元、第三标段≥100万元;且如果中标,在公示期满后10个日历日内,以中标人项目专户的名称存入不少于第一标段320万元、第二标段每个主体20万元、第三标段50万元的资金额度存款,其支出受采购人合理控制;
(三)投标人必须承诺:项目建设竣工后,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监管运行,实施主体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为周边农民提供秸秆资源化利用服务,在服务期间,不得擅自停业,确需暂时停业≥30天,必须提前报当地乡镇政府和区农业局批准。资产不得私自转让变卖,确需转让变卖的,必须提前报当地乡镇政府和区农业局批准。同时项目国家投资补贴部分不得作为实施主体变卖收入,须由当地乡镇政府和区农业局认可后无偿转让给新的经营者。
(四)投标人近二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必须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没有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五)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上第(一)项为资格预审(报名时提供),第(二)、(三)、(四)、(五)项为资格后审(投标时审查)。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2月22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二)获取地点: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1单元1501。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现场购买。
(四)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所需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30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金桂路99号)201开标室
(二)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139*****131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105号
代理机构: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手机132*****196〉传真:****-*******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1+8时代广场4栋1单元1501室
监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传真: ****-*******/****-*******
联系地址:咸宁市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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