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回收造粒设备(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地膜回收造粒设备(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烟草物资供应公司地膜回收造粒生产设备采购(一标段),已由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烟草公司三项工作管委会纪要〔2016〕14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恩施州烟草物资供应公司,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本项目于2017年2月22日公开开标,因一标段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人数不足三家,现对一标段进行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一标段为地膜粉碎清洗生产线(撕碎机、粉碎机、清洗机等)。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及制造工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2资金情况:一标段采购预算约56万元(包含安装、调试、运输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资金已落实。 2.3交货地点: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时间:一标段设备加工工期均为45天;一标段安装调试工期均为7天;一标段操作人员培训7天。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或三证合一),营业范围必须包含通用机械设备制造及配件销售;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依法缴纳税收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有同类设备业绩(须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恩施州烟草商业系统的黑名单。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3.7同一投标人可以投2个标段,也可以同时被推荐为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2月22日至 2017 年3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后附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一式两份)、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出售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州烟草物资供应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公寓楼402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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