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廊道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清风廊道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宿迁市规划局中心城区清风廊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规划局委托,就宿迁市规划局中心城区清风廊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宿迁市规划局中心城区清风廊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GZD[2017]2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项目预算价约200万元(包括设计费用、地形图等技术资料费用、现场踏勘费用、考察调研费用、技术咨询费用、评审论证费用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15或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3、2016年 7 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 7 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四)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及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获取(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 2 月 15 日8:30至2017年2 月 22 日日17:30。(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供应商投多个分包的,应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三) 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3月9日 14:00(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 14:30(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四)投标文件接收人:徐冉 联系电话:****-********六、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 14:30(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冉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邮政编码:223800采购人:宿迁市规划局联系人:孙权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宿迁市建设大厦财政监督电话:****-********八、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宿迁市规划局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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