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小超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小超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小超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CS-*******9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的委托,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小超市外包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小超市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CZB-CS-*******9
三、项目内容: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小超市外包服务项目
我院超市位于 医院门诊楼一层B区,面积约为60平方米。为职工和患者及陪同家属提
供便利的生活设施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信誉度,以及投标单位超市现场负责人具有从事零售业经验者优先。(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受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2017年2月22日-2017至3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在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日9:00 时(北京时间)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
九、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釆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3.釆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种老师 ***-********
十、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釆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5楼511室
3.釆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659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qq.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7年2月22 日起至2017年3月 1 日止。
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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