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路政局停车设施及运行情况普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路政局停车设施及运行情况普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路政局停车设施及运行情况普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3熟悉本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行发展情况,具备收集、处理、分析本市停车行业相关信息数据的能力;承担单位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牵头实施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路政局停车设施及运行情况普查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0354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停车设施调查 制定停车设施调查的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调查人员对上海市域范围内的各类停车设施(居住小区配建停车设施、公建类建筑配建停车设施、公共停车设施、路内停车设施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调查指标包括建筑名称、具体地址、竣工时间、建筑面积、用地性质、泊位数等。 (2)停车运行情况调查 制定停车运行情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调查人员对上海市域范围内的各类停车设施(居住小区配建停车设施、公建类建筑配建停车设施、公共停车设施、路内停车设施等)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调查指标包括停放在不同位置的高峰停车数量、夜间停车数量、本地外地牌照的比例等。 (3)调查成果分析及相关建议 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与上海历次停车设施普查的数据进行详细对比分析,总结目前各类停车设施及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分别对各类停车发展政策的提出相关建议。 (4)实施时间及验收 (a)2017年1~5月,调查准备阶段:确定调查总体方案,搭建调查工作平台,进行试调查工作。 (b)2017年6~8月,全面调查阶段:在全市范围全面铺开调查工作。 (c)2017年9~11月,数据分析阶段:回收、输入调查表格,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23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02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17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17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斜土路1223号1004室
2、开标地点:斜土路1223号10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电子数字认证证书; 2、可以正常进行电子投标的电脑一台(且自备具有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招标代理单位不提供开标电脑; 3、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该项目网上确认投标回执(含有签名信息)(加盖公章); 5、提交一正,四副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仅为便于评委专家翻阅查询投标响应之用,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则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该项目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资格材料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有缺漏,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报名。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路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徐家汇路579号 | 地址: | 斜土路1223号1004室 |
邮编: | 200000 | 邮编: | 200032 |
联系人: | 姚亚俊 | 联系人: | 周梅育锋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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