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基金选择基金管理人招标公告

城市发展基金选择基金管理人招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城市发展基金选择基金管理人项目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城市发展基金选择基金管理人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基金的设立目的

通过建立新津县政府城市发展基金,为促进新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借助社会机构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和项目管理经验,按市场化原则运作,强化风险管控,规范城市发展基金投向使用,撬动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和社会机构加大对新津城市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新津县政府城市发展基金(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名成功通知书资料为准)。

2、基金结构:基金优先劣后比9:1,即基金层面劣后级出资与项目层面自有资金出资合计不低于项目总投规模的10%。

3、基金规模:总规模50亿元(暂定)

4、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10年(基金出资人可视投资以及回报情况决定是否将存续期延长),单个项目期限为5+3年。

5、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照全体投资人实际出资额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到位资金的1.5‰。

6、基金投向:新津县城市发展基金拟主要投向新津县基础设施建设及存量债务置换等。

7、基金投资模式:基金在投资范围采用直接投资模式,投向新津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存量债务置换。

8、基金核算:为保证各投资人利益,新津县城市发展基金拟对每期/每只产品、子基金独立管理、独立核算。

9、基金运用模式:新津县城市发展基金可以以股权、债权、夹层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投资。

10、基金退出方式:根据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方式选择恰当的退出方式,具体可以采取股权转让或被投资对象清算(股权投资)、受让债权(债权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11、基金收益分配安排

(1)基金收益分配费率:本基金出资人的收益采取固定收益加浮动收益方式进行分配,基金所得收益首先用于分配与优先级出资人约定的固定收益(按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根据基准利率变动调整);收益超过所有出资人固定收益的剩余部分,作为浮动收益分配,优先级与劣后级出资人按约定比例分配。

(2)每期/每只产品、子基金投资收益按照以下顺序依次顺位分配

a.当期基金应承担的费用、税费;

b.基金管理费;

c.投资人本金及收益分配。

d.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本金及基础收益分配;

e.超额收益(如有),由资管计划I(1≤I≤48)和平台公司按照50%:50% (暂定)分享。

12、基金成本:投资人的收益+基金管理费及各种税费不高于基准利率的1.22倍/年。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中国证监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且实缴到位,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2亿元,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2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近两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所管理的基金资产或项目资产未出现过重大损失;

6、服务商若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部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

7、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控股股权;

(2)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机构或自然人。

四、响应人报名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申请人若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部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17:00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龙王渡小区二期3幢10楼会议室。

3.响应性文件接受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4. 递交响应性文件及谈判时间:2017年2月28日14:00,逾期递交不受理。

5. 递交响应性文件及谈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龙王渡小区二期3幢10楼会议室。

6.递交材料份数:密封装订,一正本四副本;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投标申请资料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地点、电话并由投标申请人(单位)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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