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NZSG[2007]004
胶南市泊里海泊一路(横河桥)桥梁工程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 胶南市泊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胶南市泊里镇驻地
项目名称 海泊一路桥梁(横河桥)
工程规模 桥长91米,桥宽21米,跨径为7孔*13
工程地点 泊里镇驻地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 公路总承包专业壹级(含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2、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路桥 专业 贰级(含贰级) 级以上;
3、其它:本工程要求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工程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 2007年 1 月 11 日 9 时至 2007年 1 月 15 日 16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胶南市琅琊台路91-1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以及有关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投保证明;
4.企业上两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取得《入青信用登记证》并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如有胶南市招投标交易证的单位,可只提供交易证和"1、3、4、5、6项内容"。
四、招标人将按照青建管工字[2006]2号文件,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 2007 年 1 月 16 日 17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六、同类工程界定:长度在50米以上的多跨桥梁工程。
招标联系人 吴海、韩文学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胶南市泊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资格预审表可招标代理单位领取。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1月11日09时 — 2007年01月15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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