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基建—技师学院(一期)1#实训楼动力改造电气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

技工学校基建—技师学院(一期)1#实训楼动力改造电气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采办确临[2017]22号确认书批准,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平湖市技工学校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HX-PH2017-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基建—技师学院(一期)1#实训楼动力改造电气安装工程

1

122.0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能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后期服务等。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03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调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无需提交);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03月15日14时00分前交至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帐户(建议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便于确认到帐)。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25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支行

4.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经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请在开标现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3月15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3月15日14时0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103;传真:****-********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浙江省平湖市技工学校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23日

注: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标签: 电气安装 动力 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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