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综治视联网招标公告
级综治视联网招标公告
关于县级综治视联网项目单一来源 方式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绩溪县委政法委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县级综治视联网平台设备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一、 采购人、项目名称
采购人:绩溪县委政法委
项目名称:县级综治视联网
二、采购预算、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元)
项目内容:视联网平台服务系统V1.0 ,服务期限5年,年单价6000元,总金额30000元;“极光2代”分体式高清视频终端,含一套1080P60高清摄像机和高清晰鹅颈麦克风,总金额88000元。
同时需自行配置采购55寸液晶电视2台、投影仪1台、电信辅助设施及电路租费等,总金额20000元。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1103室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 31000-2015)相关标准和中央、省、市综治办的要求,我县须建设综治视联网作为全国及省、市综治视联网的组成部分。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视联网”技术知识产权拥有者和唯一技术设备供应商。在中央综治办和各级综治部门已采用视联动力公司专利技术和设备的情况下,为保证县级综治视联网平台与全国网顺利对接并保持稳定运行,对综治视联网服务系统和终端设备,应采购北京视联动力公司相关技术和设备。
五、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2月23日—2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委政法委提出异议(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反对原因及相关说明材料),并同时抄送绩溪县财政局、绩溪县公管局,逾期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绩溪县委政法委
联系人:胡晓毅 冯燕云
绩溪县委政法委
2017年2月23日
标签: 联网 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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