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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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招标备案号:********105002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备[2017]02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地铁5、6号线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12]1660号、津发改许可[2012]67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起自双街停车场,止于梨园头车辆段,线路正线全长34.831km,全线共设28座车站,其中地下站27座,地面站1座,设双街停车场和梨园头车辆段。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起自大毕庄车辆段,止于津岐路站,线路正线全长56.15公里,全线共设48座车站,其中地下站47座,高架站1座。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地铁5号线梨园头车辆段、6号线大毕庄车辆段工务设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范围所含主要设备包括:手推式轨道检查仪、超声波焊缝探伤仪、超声波钢轨探伤仪、添乘仪、数显式钢轨磨耗测量仪、数显式辙叉磨耗测量仪、尖轨磨耗测量仪、钢轨断面测量仪、超声波测厚仪、钢筋位置检测仪、裂缝测试仪、钢筋锈蚀仪、裂缝仪、回弹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交货期:2017年05月01日 至 2017年05月30日
2.5交货地点:天津地铁5、6号线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为(手推式轨道检查仪,超声波焊缝探伤仪,超声波钢轨探伤仪,添乘仪,数显式钢轨磨耗测量仪,数显式辙叉磨耗测量仪,尖轨磨耗测量仪,钢轨断面测量仪,超声波测厚仪,钢筋位置检测仪,裂缝测试仪,钢筋锈蚀仪,裂缝仪,回弹仪)设备代理商的,必须分别逐一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3、投标人所投的超声波测厚仪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4、每一设备品牌只允许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所投的超声波测厚仪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2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3月02日至2017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1门301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图纸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兴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戴乐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凤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1-301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袁欣电话:***-********
传  真:***-********
日期:2017 年 2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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