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委托,拟对“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陕西恒瑞竞谈(货物)2017-0106号

采购项目名称

“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58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投标的承包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

3、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须提供主要货物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且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要求环保型实木材料提供环保证明

6、浸制标本保存液(防腐液)具有CMA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2月23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02/24 08:30--2017/02/28 18:00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或网上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5号万方城18楼11802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1)公司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注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3/03 09:30

谈判时间

2017/03/03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5号万方城18楼11802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马世玲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

收款人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年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本 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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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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