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粮库新建一期工程大米加工设备(含安装)招标公告

枝江粮库新建一期工程大米加工设备(含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jy2017-73号

1.招标条件 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就枝江粮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含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枝江粮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含安装),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粮食加工机械制造安装施工等采购内容);

2、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提供原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4、供应商提供对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5、具备履行本招标项目中货物供货及安装能力的承诺文件(提供原件);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生产厂家所组成,联合体主体单位由联合体双方确定,招标人与联合体主体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其他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全部规定:

①投标文件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同时加盖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它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工作份额、责任。

③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报名时间:2017年2 月23 日至2017年 3月 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枝江市公园路9号)。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密封送交枝江市公园路9号报名处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电话:139*****323)。

4.2供应商可在阅读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等相关资料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慎重考虑后报名。凡报名后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企业,按不良行为处理,两年内不能进入枝江市参加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参与本次招标会议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向政府采购中心说明。

4.3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进账到达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枝江市支行,账号:****************01;账户二:中国工商银行枝江江汉支行,账号:180*****290********;账户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帐号:****************3752),否则无效。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进账凭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0 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3月20 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30分。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逾期送达的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元明电 话:139*****07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毛清 电 话:139*****3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加工设备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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