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绞线招标公告
钢绞线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GJ-5GS-********
项目名称: 中交一公局北京新机场高速项目钢绞线招标
发布时间:2017-02-23 17:03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北京新机场高速项目钢绞线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由 中交一公局 承建的 北京市新机场 高速公路,工程所用 钢绞线 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材料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位于北京市南部大兴区,在处大兴区最南端与河北省廊坊市交界处,北距天安门50km,距首都机场约67km,西距京九铁路4.3km,南距永定河北岸大堤约1km。根据北京新机场外部综合交通规划,北京市南部地区高速路网进行了相应调整,形成“四横五纵”的高速公路网格局。其中,新机场高速是南部地区高速公路网“四横五纵”中的一纵,是保障新机场与其主要客源地北京市中心城之间快速联系的专用高速公路。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位于北京市南部区域,现况京开高速和在建的京台高速之间,路线呈南北走向,规划北起南二环路,终于新机场北侧围界,规划全长约39.6km。北京新机场高速11标起点为南五环(五环立交北侧,桩号K12+549.248),设计终点为北京新机场(新机场北围界,桩号K39+759.131),全长约27.2公里。约位于大兴区,途径西红门镇、团河农场、黄村镇、魏善庄镇、庞各庄镇、礼贤镇。本项目建设工期初步拟定为2016年12月25日至2018年4月25日。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钢绞线。本次钢绞线招标分为 3个包件(六公司为包件1、包件2,三公司为包件3),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投标时各包件需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2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万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额 5000 万元人民币,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
3.3投标的物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5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供货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钢绞线包件进行投标,根据投标人的供货及履约能力确定多个中标的包件数量。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点击参与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2月23日17:00-2017年2月27日17:00
5.2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2月27日17:00-2017年2月28日17:00
5.3标书获取时间:2017年2月28日17:00-2017年3月5日17:00
5.4获取条件及方式:
5.4.1报名参加投标的法人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按照附件中的具体要求协助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超过资格预审期未通过预审的,无权参与本次招标。
5.4.2此次招标委托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时推荐单位应是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已注册的单位应增加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为合作单位),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4.3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信息平台上操作购买(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请与招标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整标售价 500元人民币,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与项目联系人夏玉萍联系,电话:150*****030,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人并及时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联系人邮箱,付款凭证上注明单位名称及所购买包件号。
5.4.4成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2月 28日17:00 至 3月 5 日17:00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5.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所有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7年 3 月 9 日上午10:00 时前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及 U盘,要求内外两层密封)于同一截止时间前送至 中交一公局五公司会议室。逾期未上传和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及评标时间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开标地点:中交一公局五公司机关会议室(河北省廊坊市三河燕郊镇京哈路北48号) ;开标现场与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取同步开标。
6.3评标时间:开标后即进行评标,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一公局北京市新机场高速项目
招标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燕郊镇京哈路北48号
公司联系人: 刘 欣 电 话: 180*****555 电子邮箱: ********@qq.com">********@qq.com
项目联系人: 王 涛 电 话: 133*****228 电子邮箱: nmgwangtao@gmail.com
项目联系人:李连瑞 电 话: 134*****096 电子邮箱: ********@qq.com">********@qq.com
项目联系人:夏玉萍 电话:150*****030
包件1
包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1860MPa 1×7(15.2mm) 4347.582 吨
包件2
包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1860MPa 1×7(15.2mm) 4347.582 吨
包件3
包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1860MPa 1×7(15.2mm) 245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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