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花鼓传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翼城花鼓传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1702230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翼城花鼓传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翼发改审批(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翼城县教育科技文化局,项目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资金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位于翼城县汇丰学校综合楼南、潞公街向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47.68㎡,框剪结构,地上三层,建筑物总高度14.15米。
2.3项目总投资:805.05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翼城花鼓传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中地基与基础、主体、普通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室外工程等(消防工程除外)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至17 时 (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
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企业近三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评审机关发出的评审文件或网上公示文件);
(12)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岗位证书原件(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定额员、机械员、造价员、劳资员、统计员);
(1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2016年1月-12月的缴纳证明)原件。以上人员的社保手续以法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且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翼城县教育科技文化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08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海军
电 话:****-****************95
2017年2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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