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2017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龙川县2017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批复文号龙发改[2016]266号、龙发改[2016]267号、龙发改[2016]268号、龙发改[2016]269号、龙发改[2016]270号批复单位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所在地区河源市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类型服务招标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川县2017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经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6]266号、龙发改[2016]267号、龙发改[2016]268号、龙发改[2016]269号、龙发改[2016]2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川县2017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2.建设地点:河源市龙川县
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括龙川县流田河(青云村段、上坪镇段、大路下村段、下步村段)治理工程、龙川县黄麻布水(月光正村段、半径村段)治理工程、龙川县车田水(车田镇段)治理工程、龙川县其他安远水一级支流(贝岭水)治理工程、龙川县其他东江一级支流(塔西河、青溪河、赤光河及新龙河)治理工程这5宗工程的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工程主要任务是以防洪安全为主,在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清淤、堤防工程、护岸工程等。本次招标将以上5宗工程的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捆绑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4.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期(含保修期)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不含施工承包人为满足工程质量自控和工艺要求,而进行的配合比试验,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实验)。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本项目的100%独立第三方检测费用为85.81万元,明细费用见下表。项目资金除省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市县自筹解决,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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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暨缺陷责任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和金属结构四个类别;
3.投标人同时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从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对投标企业的资质采用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为废标;
8.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2017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6:0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代理,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并注明用途(如: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凭证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招标代理代表处换领收款收据或办理投标保函凭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核查):
开户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县支行
账 号:****************318
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四、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4.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投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递交复印件的原件必须是有效证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评审时核对,未提交或提交不齐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6、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7. 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及收款收据,如为投标保函的则提交银行保函及投标保函凭证);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
11. 潜在投标人的全部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做好封面、目录,并且每页须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
1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3.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保函原件交由招标代理存放,只需查验保函凭证)全程参加整个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及开标会)。如未达到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2.时间:2017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每日:9:0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00至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10:00 。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申请人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检察院查询起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 生 联系电话:****-*******
2、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 生 联系电话:****-*******
3、招标代理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生 联系电话:0762—*******


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7-02-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第三方 中小河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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