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筹)(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技术学院(筹)(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社会【2016】1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建设基金及多渠道筹措,专项建设基金资金比例为 30% ,多渠道筹措资金比例为 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选址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建设基地位于扶绥经济区科研教育组团内,空港大道以北、广西外国语学院空港校区西面,永兴湖东面,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095.8亩。

建设规模:一期建筑面积为215855.56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及总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详细内容如下。

序号

总平图栋号
地面层数
地下层数
地下室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地面建筑面积

1
第一批建设
行政综合楼
5
1
1578.64
7679.98

2
成教与职业培训教学楼及培训宿舍
5


12290.54

3
1#学生宿舍
5


7579.62

4
3#学生宿舍
5


7579.62

5
1#教工单身宿舍
6


2174.32

6
1#实验实训楼
6


8340.16

7
2#实验实训楼
4


6145.74

8
1#食堂
3


6590.26

9
1#后勤服务综合楼
3


3248.76

第一批合计内容
1578.64
61629

10
第二批建设
2#后勤服务综合楼
4


3298.24

11
就业服务中心
3


5704

12
教学陈列馆
6


6500

13
2#教工单身宿舍
6


2174.32

14
大学生创业园
5
1
8800
13676

15
4#实验实训楼
4


6145.11

16
6#实验实训楼
4


6145.11

17
1#教学楼
5


8340.5

18
图书馆
5
1
5500
15800

19
会堂
1


4100

20
2#学生宿舍
5


7579.62

21
4#学生宿舍
5


7579.62

第二批合计内容
14300
87042.52

22
第三批建设
体育馆
2


10600

23
5#学生宿舍
3


5850

24
6#学生宿舍
3


7681.52

25
7#学生宿舍
4


6150

26
3#实验实训楼
6


8340.16

27
5#实验实训楼
6


8340.16

28
7#实验实训楼
2


4343.56

第三批合计内容
0
51305.4

地面层数、地下层数合计
15878.64
199976.92

总建筑面积合计
215855.56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为800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3 月25日至 2018 年 12 月30日

即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一期工程全部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其中:

第一期全部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报财政评审审定必须在一期第一批全部建筑物主体建设至结构封顶前完成;

第一批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3 月25日至 2017 年 11 月30日;

第二批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12 月 1日至 2018 年 7 月30日;

第三批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 年 8 月 1日至 2018 年 12 月30日。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详勘)、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手续办理: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

2) 勘察:(详勘)

3) 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设计、电气工程设计、给排水设计、地基处理设计、室外设计、景观园林设计、标识设计、建筑泛光及景观照明、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包括机房、网络、安防、广播等)、绿色建筑咨询、海绵城市、可再生能源、人防设计、消防设计、道路设计、景观桥梁设计、护坡设计、挡土墙设计、总平供电系统设计、总平给排水系统设计、红线范围内地下管线综合等的施工图设计。

4) 工程施工:三通一平(含临时用电变压器的安装及费用)和双方确认的上述第3点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5) 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6) 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7) 检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流程选定检测单位对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附属设备检测(水电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等本工程建设全过程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

8) 工程竣工及备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9) 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民建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指己中标的工程或已中标在建工程或已完成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具有业绩一方为牵头施工单位具有)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发包的单体或群体建筑面积100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发包的建筑工程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无需附诚信库截图。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2017年 3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方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进行报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5.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 年 2 月 24 日至2017年 3 月 2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工、彭工、胡工,联系电话:****-*********************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3000元,售后不退。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3 月 27 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1)广西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分三批进行建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一期第一批项目暂定合同价的20%

(2)一期第一批全部建筑物主体建设至结构封顶,业主按本项目合同价拨付第一批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度款。

(3)一期第二批、第三批建筑工程根据业主要求所开工的建筑物施工至一期最后一栋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及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达到交付使用)施工建设,且一期第一批全部建筑物通过竣工验收后,业主按本项目合同价拨付至一期第一批已完成工程量的90%进度款。业主到支付节点未按本项目合同价足额支付的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4)一期第二批、第三批根据业主要求所开工的全部建筑物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按本项目合同价拨付已完成一期第二批、第三批根据业主要求所开工的工程量的90%进度款。业主到支付节点未按本项目合同价足额支付的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中新路2号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02室

邮 编: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 林振程 联 系 人:覃毅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1.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电话:****-*******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2 月 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勘察设计 技术学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