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招标公告

五开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招标公告


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松科2井五开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松科2井五开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廊坊瑞池2017-0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

项目联系电话:****-*******150*****2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77号

联系方式:许洁、郑文龙(技术,183*****628)、张恒春(商务,189*****7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杰 ****-*******150*****238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第八大街与裕华路交口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松科2井五开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松科2井五开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标书编号:廊坊瑞池2017-07号

招标人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77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许洁、郑文龙(技术,183*****628)、张恒春(商务,189*****764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第八大街与裕华路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杰 ****-*******150*****238

招标内容: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的采购、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A包:膨润土(钠土)、凹凸棒土、重晶石、超细碳酸钙、甲酸钠、纯碱、烧碱、亚硫酸钠、白油、斯盘80。

B包:40吨抗温抗盐磺化类降滤失剂;10吨抗温抗盐聚合物类降滤失剂;40吨沥青类防塌剂;10吨抗温抗盐增粘剂;5吨抗温抗盐润滑剂;5吨抗温抗盐消泡剂。以上物品抗温指标达均不得低于230oC。

C包:3吨抗温抗盐增粘剂;5吨抗温抗盐降滤失剂;5吨抗温抗盐稀释剂。以上物品抗温指标达均不得低于250oC。

注:(1)A包属低值品,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方可填报单价并送样检验,择优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必须向B包、C包中标方采购。

(2)投标人可同时投标B包、C包或其中一包。

交货期限:按招标人要求。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羊草镇六撮房村SK-2井现场(G10绥满高速承平口下,向西经工程专用道到达)。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产品制造商具备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生产经营资质;

4.销售商参加投标在开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资质及授权书。

5.投标人所提供的造浆材料,必须取得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的泥浆材料物资供应商入网或准入许可;或者,投标人所选用的泥浆材料为新近研发的未取得入网或准入许可的造浆材料,则须经过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配方实验并在开标前取得测试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送达或邮寄至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3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刘杰

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产品制造商具备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生产经营资质; 4.销售商参加投标在开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资质及授权书。5.投标人所提供的造浆材料,必须取得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的泥浆材料物资供应商入网或准入许可;或者,投标人所选用的泥浆材料为新近研发的未取得入网或准入许可的造浆材料,则须经过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配方实验并在开标前取得测试报告。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瑞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剂 材料 钻井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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