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攻坚防护器材,破拆器材,防护及救援器材,三维定位,救援器材,灭火机器人及照明器材,灭火器材,灭火剂及救援器材,个人防护器材,

[招标公告]攻坚防护器材,破拆器材,防护及救援器材,三维定位,救援器材,灭火机器人及照明器材,灭火器材,灭火剂及救援器材,个人防护器材,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受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备注
1个人防护器材1252.51个
2灭火器材681.31个
3防护及救援器材761.51个
4攻坚防护器材14831个
5救援器材651.31个
6灭火机器人及照明器材701.41个
7灭火剂及救援器材551.11个
8三维定位5011个
9破拆器材10021个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2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7年3月7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完成注册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17年 3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同,只有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先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上进行会员注册,并下载“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进行登记入库。完成注册登记后,携带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至配置中心业务一科进行现场复核(以上程序无投标项目时也可办理),通过复核的投标单位方可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注册咨询电话***-********)。
因故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最迟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必须携带注册登记的相关资料至配置中心业务一科进行现场复核。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提供的以下银行账户,缴、退投标保证金的手续费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4、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本项目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帐户:
(1)户 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2)开户行:建行重庆渝中支行
(3)投标保证金账号:分包一:****************8275-10091
分包二:****************8275-10092
分包三:****************8275-10093
分包四:****************8275-10094
分包五:****************8275-10095
分包六:****************8275-10096
分包七:****************8275-10097
分包八:****************8275-10098
分包九:****************8275-10099
6、特别提示:保证金须缴入各分包相应账号,如保证金缴入账号错误,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
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注意事项: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完成注册并通过复核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程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出现流标、废标情况,流标、废标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同一项目采购公告再次发布后,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保证金未缴入本项目专用账户导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中在其他条件(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标,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招标项目所有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澄清或者修改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发现并下载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造成的投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邮编:400010
电话:(023)********
传真:(023)********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
(二)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3)********
地址: 渝中区瑞天路9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器材 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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