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级技术改道代理招标公告
壹级技术改道代理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湖南吉首市雅溪村科技园路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经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5]164号文下达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湖南省吉首市东马鞍工业园区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85056㎡
3.3投资额度:约69939万元(含烟草专卖设备)
3.4招标代理范围: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施工建设及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代理。
品目一:
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土建工程(联合工房42764平方米、原烟周转库24646平方米等共约85056平方米)、室外工程(室外管线、道路、绿化等工程)等施工类和咨询、勘探、检测等服务类的招标代理。土建工程、咨询、勘探、检测等服务类21个标段,资金约30798.13万元。
品目二:
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公用动力工程(给排水、配电等公用动力设施、节能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信息化系统(全厂网络及信息化系统)等施工,工艺设备(含原有部分设备搬迁)及材料采购的招标代理。公用动力配套工程及工艺设备采购等20个标段,资金约17131.1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选择参加一个品目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参加两个品目的投标。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品目。如有投标人在两个品目的比选中都排名第一,该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目中标。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5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3.6 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比选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办法的通知中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2月28日17:00 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hnztb.org)上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A119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以及参加本次投标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有效期内)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吉首市雅溪村科技园路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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