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归林业局)项目已由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以内兴林发(2016)3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满归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满归镇
2.2建设规模:改造道路面积24164.9平方米;硬化2186平方米,铺荷兰砖3028平方米;路灯40盏等工程。
2.3计划总投资:58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相关资质及相关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进施工企业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办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5日至2017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
5.2、信用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交纳信用保证金,须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满归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牙克石宇信工程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满归林业局 地 址: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
邮 编:022363 邮 编:022150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hihongbing2011@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牙克石支行
账 号: 账 号:150*****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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