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招标公告
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竹财采认【2017】11号书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竹山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消防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B0109-1702-ZH030
3、项目概算金额:470万元(不含工程暂列金)
二、招标内容及设备参数:
消防设施,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7、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8、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镀锌钢管、自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备)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书;
9、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安全等认证证书,信用等级3A证书、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常驻地点、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不含临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B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部成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质量员等)配备齐全,必须具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投标人需书面明确承诺在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
10、必须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1、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投标人可从2017年02月27日至2016年03月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项目经理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业绩和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上述复印件要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3月21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2017年0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北京时间)
七、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建1818中心十楼)。
九、招标单位:
采购人:竹山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十堰市竹山县西关街144号
联系人:殷鹏 联系号码:157*****758
十、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联系人:薛松
电话:***-********
十一、银行信息
户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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