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关于特快专递服务(两年)的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关于特快专递服务(两年)的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普陀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特快专递服务(两年)
政府采购编号:08-17-12929
采购内容: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本项目招一年续一年(服务期限:12个月,续约期限:12个月),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供应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恒丰路601号4-6层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本项目招一年续一年(服务期限:12个月,续约期限:12个月),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一采购理由:
根据最高院对于诉讼文书送达效力的相关规定,国家邮政总局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相关文件,为保证法律文书送达的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邮政总局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业务运作严密,风险控制得当,行业能力毋庸置疑,拟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公示起止时间:2017-02-27至2017-03-06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 | 普陀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铜川路1433号 | 财政部门地址: | 大渡河路1668号 |
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人: | 严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2474 |
标签: 特快专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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