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塘小学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潘塘小学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摇号)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公告
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潘塘小学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该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摇号)确定。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总投资额 130 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为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招标提供前期咨询及相关文件送审、备案等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等)全过程服务。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4000 元。(不包含公告、专家评审费)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 2月 27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三个工作日)在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五、摇号时间:2017年 3月 2日 9:30 时(迟到视为弃权)。
六、摇号地点: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招 标 人: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潘塘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 2 月 27 日
附件
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潘塘小学附属 工程
公开摇号选择招标代理单位摇号文件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 萍乡市下埠镇潘塘村,总投资额 130 万元。
二、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 暂定 级及以上资质,当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摇号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单位在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湘东区监管办的监督下,于 2017年 3 月 2 日 9:30 时,在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当众在符合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中,摇号确定中标单位。
四、摇号规则
(一)参与摇号的单位
已入选湘东区建设工程代理机构预选库,资格审查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二)摇号程序
1、由招标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摇号监督人(招标办、监管办),记录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查验:(1) 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 (2)本地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书及3本注册造价师的证书原件;(3)外地代理机构需提供进萍备案延续审批表(进萍不足一年的代理机构提供初审表)及经市建设局备案的入萍备案登记表。委托人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3、按投标人签到顺序摇出投标人身份号;
4、投标人签字确认身份号;
5、摇出中标人号(吹出第1个球,对应的身份号为第三中标排序人,吹出第2个球,对应的身份号为第二中标排序人,吹出第3个球,对应的身份号为第一中标排序人);
6、招标人及中标排序人签字确认;
7、摇号结束后,如第一中标排序人被取消资格,取第二中标排序人,依此类推。如全部不符合,重新组织摇号。
(三)其他事项
(1)摇号机按钮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操作,在每次摇号过程中,以球到达摇号机收集筒中为有效。如果操作过程中遇停电或摇号机设备故障,则等来电或排除故障后在继续进行。
(2)整个过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全过程监督。
(3)以摇号方式招标的,如在本区连续中三次,就在本地区暂停一次。
五、授予合同
摇号结束后,由招标单位当场宣布摇号结果,中标人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场地使用费。凭缴费单据,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六、招标要求
1、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在摇号确定后五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2、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并列入不良记录。
3、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代理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应为本单位取得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4、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向投标单位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
2017年 2 月27日
公开招标(摇号)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公告
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潘塘小学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该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摇号)确定。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总投资额 130 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为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招标提供前期咨询及相关文件送审、备案等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等)全过程服务。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4000 元。(不包含公告、专家评审费)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 2月 27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三个工作日)在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五、摇号时间:2017年 3月 2日 9:30 时(迟到视为弃权)。
六、摇号地点: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招 标 人: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潘塘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 2 月 27 日
附件
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潘塘小学附属 工程
公开摇号选择招标代理单位摇号文件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 萍乡市下埠镇潘塘村,总投资额 130 万元。
二、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 暂定 级及以上资质,当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摇号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单位在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湘东区监管办的监督下,于 2017年 3 月 2 日 9:30 时,在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当众在符合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中,摇号确定中标单位。
四、摇号规则
(一)参与摇号的单位
已入选湘东区建设工程代理机构预选库,资格审查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二)摇号程序
1、由招标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摇号监督人(招标办、监管办),记录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查验:(1) 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 (2)本地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书及3本注册造价师的证书原件;(3)外地代理机构需提供进萍备案延续审批表(进萍不足一年的代理机构提供初审表)及经市建设局备案的入萍备案登记表。委托人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3、按投标人签到顺序摇出投标人身份号;
4、投标人签字确认身份号;
5、摇出中标人号(吹出第1个球,对应的身份号为第三中标排序人,吹出第2个球,对应的身份号为第二中标排序人,吹出第3个球,对应的身份号为第一中标排序人);
6、招标人及中标排序人签字确认;
7、摇号结束后,如第一中标排序人被取消资格,取第二中标排序人,依此类推。如全部不符合,重新组织摇号。
(三)其他事项
(1)摇号机按钮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操作,在每次摇号过程中,以球到达摇号机收集筒中为有效。如果操作过程中遇停电或摇号机设备故障,则等来电或排除故障后在继续进行。
(2)整个过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全过程监督。
(3)以摇号方式招标的,如在本区连续中三次,就在本地区暂停一次。
五、授予合同
摇号结束后,由招标单位当场宣布摇号结果,中标人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场地使用费。凭缴费单据,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六、招标要求
1、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在摇号确定后五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2、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并列入不良记录。
3、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代理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应为本单位取得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4、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向投标单位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
2017年 2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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