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岸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溪岸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闽立信招城(2016)1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水利水毁修复加固工程东朱村溪岸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生 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正旺建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 建设规模:约15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为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7年2月27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工程交易栏目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7日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9000 \* CHINESENUM2叁仟元(3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朱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 附件:********/********152047_3273.doc"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 ********/********152101_7961.doc" target="_blank">预算编制说明 ********/********152109_7023.xls" target="_blank">2016年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水利水毁修复加固工程东朱村溪岸修复项目(预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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