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P级实验室净化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P级实验室净化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千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千阳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P级实验室净化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千阳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P级实验室净化装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QYCGH(2017)18号
三、采购项目预算:96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千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千阳县南关路85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0917—*******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宝鸡市大庆路东区南新丽苑67#高层东单元2702#
联系人:侯女士
本项目联系方式:****-******* 133*****094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微生物/P级实验室净化装修,以上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国家住建部颁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不接受民间协会颁发证件),以上资质需提供原件备查。
3、企业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实验室工程、净化工程、通风工程、实验室系统工程、实验室设备家具等相关经营项目。
4、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5、能够提供管理该项目的人员并注册于本企业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件(原件)
6、能够提供近三年净化工程的业绩证明原件5个及以上,其中至少提供类似微生物/P级实验室净化工程业绩2个(提供合同原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主将对入围投标人业绩进行实地考察)。
7、须提供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主要材料、设备(净化空调机组、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原件。
8、投标企业近三年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止
(每日8: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东区南新丽苑67#高层东单元2702#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2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五楼52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133*****094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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