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腾冲市住建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
腾冲市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
YLZB2017-10)面向国内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资本,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并授权腾冲市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项目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腾冲市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2项目编号:YLZB2017-10。
2.3项目类型: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属于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2.4建设地点
本项目由华严路改造工程、华严北路延长线改扩建工程、东方路改造工程(含综合管廊)、文星路改造工程四个子项目组成。
华严路改造工程起于霞光路,止于玉泉路。
华严北路延长线起于现状华严北路终点,止于东升加油站,道路共分三段:第一段为现状华严北路至小西岔路口(幸福路);第二段为小西岔路口(幸福路)至上村;第三段为上村至东升加油站。
东方路改造工程起于霞光路,道路由南向北延伸,依次与妙光路、将台路、上绮罗路、海华路、邮电路、翡翠路、光华路、文星路相交,止于玉泉路,道路东侧设置有综合管廊。
文星路西起腾固路(观音塘),东至华严路。
2.5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其中:
华严路段长3886.169m,道路红线宽60m,双向6车道。
华严北路延长线长1954.631m,其中:华严北路至小西岔路口(幸福路)长409.056m,道路红线宽40m,双向4车道;小西岔路口(幸福路)至上村长1035.443m,道路红线宽26m,双向4车道;上村至东升加油站长510.132m,道路红线宽8m,双向2车道。
文星路段长2329m,道路红线宽40m,双向4车道。
东方路(霞光路至文星路段)长3131.271m,道路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东方路(文星路至北二环段)长810.531m,道路红线宽20m,双向2车道。
东方路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3400m(含路口预留综合管廊),建设内容包括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给水管线,预留中水管管位,设置雨水舱和污水舱等附属工程。综合舱断面尺寸为2.95m×2.8m,雨水舱断面尺寸为1.5m×1.5m,污水舱断面尺寸为0.8m×1.0m。
2.6投资规模
本项目经批复的各子项目投资合计为94045.08万元。考虑概/估算投资与施工图预算的差异,以及市场竞争、设计优化等因素,并按拟定的投融资结构重新计算建设期利息,重新测算调整后,本项目总投资暂定为91620.03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3.采购需求
3.1运作方式:BLT(建设-租赁-移交)。
3.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0年。华严路、华严北路延长线和文星路建设期1年,租赁期9年;东方路建设期2年,租赁期8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年限为准)。
3.3回报方式:政府付费。
3.4采购范围: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和移交工作。
3.5投融资方案
(1)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成交申请人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本项目由腾冲市住建局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协议》,腾冲市人民政府授权腾冲市建安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腾冲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正式的《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项目租赁期内政府通过租赁获得项目的使用权,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暂定为18809.02万元(批复投资的20%)。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为:政府10%,社会资本90%)。项目资本金配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金融机构要求的项目资本金超过批复投资20%的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3)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72811.01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3.6其他要求: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优先冲减项目贷款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政府付费额度,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社会资本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4.1.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下同)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1.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
4.1.3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4.1.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2">4.2资质要求
4.2.1 企业资质要求
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为: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4.3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具有投资或建设至少两个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政府相关批文或业主证明等)。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以各成员中业绩最高者为准。
********7">4.4财务要求
4.4.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4.2截止2015年12月31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低于(含)10亿元人民币。
4.4.3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含)85%。
********5">4.5投融资能力
4.5.1申请人信用等级AAA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4.5.2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8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可以为: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授信额度证明或合作意向协议(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
********9">4.6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0">4.7其他要求
4.7.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7.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要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其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7.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申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主要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资格审查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
2 月
27 日至2017年
3月
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cs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申请人需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方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有效途径。
6.2资格预审文件供申请人下载使用,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3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
6.4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0">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
22 日
08时
30 分。
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申请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tcsggzyjyw.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3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资格审查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现场光盘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方式及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地点为: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政务服务中心)。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负责制作、上传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8.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以下网站上同时发布:
(1)《》
(2)《中国政府采购网》
(3)《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4)《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5)《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其他说明
本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资格预审,不接受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华严路延长线金鹰地产临街二栋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4">11.监督电话
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1">4.1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