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滨县台头乡、期思镇、新里镇中心校乡村少年宫项目招标公告 |
品目 |
采购单位 | 淮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区域 | 淮滨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2月27日17: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2月27日17:35至2017年03月03日17:00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20日08:30 |
开标地点 | 139*****670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许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528 |
采购单位 | 淮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滨县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70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528 |
淮滨县台头乡、期思镇、新里镇中心校乡村少年宫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淮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现就淮滨县台头乡、期思镇、新里镇中心校乡村少年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淮滨县台头乡、期思镇、新里镇中心校乡村少年宫项目
1.2、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7】10号
1.3、项目地点:淮滨县境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预算金额:36万元
1.6、招标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包括美术教学器材、音乐教学器材、体育器材、电教装备、心理类、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车辆模型等,具体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7、交货期及交货地址:7日历天,按采购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
1.8、项目包划分:一个标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2、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二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报名资料不退还。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领取: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淮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139*****67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话:
17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