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通村公路安全警示设施建设项目看招标公告

襄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通村公路安全警示设施建设项目看招标公告


襄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通村公路安全警示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通村公路安全警示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襄城发改【2016】36号、襄阳市襄城区采购办襄城计备【2017】XM00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襄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通村公路安全警示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

新207国道、303省道、305省道两侧,与通村公路道路交叉处设置安全警示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施工地点

襄阳市襄城区新207国道、303省道、305省道两侧,与通村公路道路交叉处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缺陷修复工程

工期

3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控制价

39.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3.4近两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安全设施项目业绩;

3.5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告知函落款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查询告知函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227日至20173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3211000分,地点为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襄城区区乡道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8楼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襄阳花园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人:姜曼霞

电 话:****-******* 电 话: 1********61

20172 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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