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化工厂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南天化工厂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TJS********4
招标编号:HXZB-XT-17020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环资【2013】63号文件和潭昭发改【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施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南天化工厂
2.3项目概况:南天化工厂西厂区污染土地范围为14.5万m2。土壤修复工程量面积76031平方米,土方量191488.95立方米;地下水修复工程量面积134882平方米,处理量163324.8立方米。工程投资约16300万元。(具体以相关技术资料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修复目标:见下表。
表1西厂区土壤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
序号 | 污染物 | 建议修复目标(mg/kg) | |
0~2m | >2m | ||
1 | 砷(无机) | 50 | 50 |
2 | 镉 | 7 | 7 |
3 | 苯 | 0.64 | 0.64 |
4 | 1,2,3-三氯丙烷 | 0.05 | 0.05 |
5 | 滴滴滴 | 2 | 2 |
6 | 滴滴伊 | 1 | 1 |
7 | 滴滴涕 | 1 | 1 |
8 | α-六六六 | 0.2 | 0.2 |
9 | β-六六六 | 0.2 | 0.2 |
10 | γ-六六六 | 0.3 | 0.3 |
重金属修复目标值符合《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
表2西厂区地下水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
序号 | 污染物 | 建议修复目标(μg/L) |
1 | 砷 | 50 |
2 | 镉 | 10 |
3 | 镍 | 100 |
4 | 六六六(总量) | 5 |
5 | 1,2-二氯乙烷 | 30 |
6 | 氯苯 | 300 |
7 | 苯 | 10 |
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IV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5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暂定开工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完成修复时间为2018年6月底前,通过竣工验合格时间为2018年7月底前)。
2.6 质量要求:达到环保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确保项目验收合格。
2.7 招标范围:投标人中标后应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供的修复方案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及相关设计、并完成西厂区土壤修复工程及地下水修复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备案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项目通过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3年、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包含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4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为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
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2被列入检察院的行贿档案黑名单的。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3.6.4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条件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7年2 月27 日~2017年3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2 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招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77号中瀚财富广场二楼201-2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73*****96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李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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