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及其附属用楼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及其附属用楼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及其附属用楼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及其附属用楼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及其附属用楼维修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DC[2017]0002(ZZ70164GC0010-005)

2.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

2.4项目规模:第一标段办公楼建筑面积1685平方米,第二标段附属楼建筑面积747平方米

2.5投资估算:约749.28万元

2.6 计划工期:2017年05月01日至2017年11月31日,共计214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第一、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没有涉及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

3.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组其他成员均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能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包括: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3.6授权委托人(即投标登记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其中外省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并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同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只接受以上报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

(7)投标人为本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9)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截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5.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5.3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chinabding.com.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 人:黄思雨

电话:****-********

传真:****-********

日期:2017年0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办公楼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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