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苗木招标公告
2017年苗木招标公告
灌南县林业局2017年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林业局委托就2017年苗木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林业局2017年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GNZFCG2017-005J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0.06万元,投标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采购树种及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苗木标准:乔木要求生长势良好,树干通直,树形不偏冠。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非假植苗,带土球(直径6倍以上),土球完整。
3、供货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苗木运至田楼镇头图村、新盘村,百禄镇盆窑村。起运过程中不可有折枝或因节省运输成本而截枝、疏枝等现象,到达供苗目的地时保持苗木土球及植株的完整。否则拒绝接收。
4、供货时间:2017年3月10日—2015年4月20日。
5、其他事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苗木经营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苗木专业合作社资质的林业合作组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3月2日17:00以前扫描后发送到邮箱(********3@qq.com">********3@qq.com)或送达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9:3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9: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8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3月2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7*****568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
]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灌南县林业局2017年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
GNZFCG2017-005J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3月2日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7年3月2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3@qq.com">********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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