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秦汉新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秦汉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AZ2016-ZB-1663/1

三、采购人名称:秦汉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陕西省住建厅财政厅下达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一批)、(第三批)项目计划内容关于秦汉新城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包括:

秦宫佳苑项目(含周边市政配套)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概算等相关编制,项目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工作、建设资金筹措、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工程建设及管理、设备采购选购、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债务偿还计划,进行投融资、贷款、债务清偿管理、办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等基础设施审批手续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的相关手续,完成棚改范围内的房屋查丈、谈判签约、房屋拆除、过渡期安置等,以及项目后期的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物业服务,实现本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及社会效益目标。

项目用途:棚户区改造。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合作期限:不低于十五年(其中项目建设期暂定为四年)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亿元(¥********00.00)。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度20%出资能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内的银行存款证明) ;

4、本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起)具有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经验。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9:00-11:30,14:00-17:3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一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海琦 王健 李婷婷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7858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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