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座建筑物出口衬护工程招标公告
三座建筑物出口衬护工程招标公告
乐平市镇桥联圩寺山高排闸等三座建筑物出口衬护工程
招标公告
赣建 乐 招字[2017]第012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市镇桥联圩寺山高排闸等三座建筑物出口衬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乐平市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平市镇桥镇。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金额146万元,施工标金额146万元。
2.3 计划工期:2个月。
2.4 标段划分:施工标2个标段。详见附表一
2.5 招标内容:三座建筑物出口衬护及防冲设施进行修复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其中施工标段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起至2017年3月 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过期将无法下载(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
标签: 护工 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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