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胎儿监护仪及多功能产床招标公告
进口胎儿监护仪及多功能产床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神木县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神木县医院进口胎儿监护仪及多功能产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县医院进口胎儿监护仪及多功能产床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16-TP-194/3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县医院 四、地址:神木县光明路中段 联系方式:****-*******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魏玉才 裴昌武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进口胎儿监护仪4台、多功能产床2张 进口胎儿监护仪简要参数: 1、标配参数:胎心率、胎动、宫缩、脉率及双胞胎监测功能 2、要求可扩展:三胞胎监测功能、孕妇的无创血压和心率等。 多功能产床简要参数:需配有四组电机,能满足妇产科分娩、手术、治疗及检查。 采购预算:60万元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谈判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谈判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和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4、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谈判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03月 001日至2017年03月07 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8楼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复核后方可购买。 九、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03月22日下午14:00分 2、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6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裴昌武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7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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