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三灶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庄岗线(南)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阜宁县三灶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庄岗线(南)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阜宁县三灶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庄岗线(南)公路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7]94号
阜宁县三灶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阜宁县三灶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庄岗线(南)施工×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邀请招标、资格后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庄岗线(南)路宽6m全长1524m。
2.工期要求:90天
3.质量目标:×合格 √优良
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46.3万元
特别说明: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县交运局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考核,各投标人应结合项目现状、招标文件、施工成本及税金(增值税)等因素后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未按施工方案实施、无故拖延工期等情形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中止施工合同,并另行选择承包人。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8日9:00至2017年3月4日17:00(节假日正常发售);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大厅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4.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考察,视为认可现场一切条件。
5.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6.投标、开标会于下列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下午15:00时
开标时间:2017年3月10日下午15:00时
投标、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阜宁县香港路592号)
7.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 贰 万元 ,履约保证金为签订合同价的8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投标人缴纳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专项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2017全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专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缴纳。(具体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后在交通运输局拨款到位的前提下,付工程总价款30%,2018年1月底前工程经验收合格凭验收报告单付工程总价款40%,2018年6月底前工程无质量问题时付至决算价款的90%,2018年12月30日前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必须开具有效的增值税票,凭票到三灶镇财政所结算。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关于信用报告的要求:
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阜宁县三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阜宁跃进花苑东门向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135*****898 电 话:180*****138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人:曹力
2017年2月28日
特别提醒:
1、本工程属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2、本工程需要提供三个封袋,分别为商务标、资信标、投标报价函。三个标书编制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编制。
3、本工程农路专项保证金缴纳、换据和退还时间必须按照2017全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专项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4、本招标文件首次采用多项目同时同地点开标,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已作了重大调整,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如因理解错误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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