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工业区至201省道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东坑工业区至201省道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98 | |||||||||||||||||
开标时间:2017-03-2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民委员会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惠安县山霞镇东坑工业区至201省道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山霞镇东坑工业区至201省道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98)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惠发改〔2014〕1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 2.2 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工程造价约47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3月23日17:00时前到账;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010*******;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098)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4.3.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4.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000元。 5.根据泉检预〔2015〕6号文精神,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自行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对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中标人应对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的真实性负责。对近十年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 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大厅(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153*****800。 6.3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同时向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9、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 招标人: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北段星际大厦东三楼 邮编: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查询电话:153*****800 E-mail: E-mail: ********3@qq.com 传真: 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小庄 监督部门:惠安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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