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
项目——长胜镇垃圾中转站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长胜镇垃圾中转站及附属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宁都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长胜镇垃圾中转站及附属工程;
(2)本次项目的招标人: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
(3)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4)项目总投资约93万元 ;
(5)工程规模: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
(6)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拨款;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9)建设地点:宁都县长胜镇;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2015新标准);注册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
3.2 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63137.34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 802717.81 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复印件或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 13号文)]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⑨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⑩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300元/份,售后不退。
②本次招标公告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dggzy.com)上发布。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
②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③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dggzy.com)上发布;
七、本工程定于2017年3月14日10:00在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都县长胜镇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8*****064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都县登峰大道一期
联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
131*****736 招标监督机构:宁都县长胜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