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城城区水系工程永安湖—永安河-迎宾湖-东安江河湖连通工程(永安湖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县城城区水系工程永安湖—永安河-迎宾湖-东安江河湖连通工程(永安湖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新县城城区水系工程永安湖—永安河-迎宾湖-东安江河湖连通工程(永安湖工程)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新县城城区生态水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16〕57号)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苍梧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苍梧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新县城城区水系工程永安湖—永安河-迎宾湖-东安江河湖连通工程(永安湖工程)位于苍梧县新县城城区,其中永安湖位于永安河中上游段,属于苍梧县新县城北部新城片区核心区域。永安湖是一个以防洪、排涝、补水为主,兼顾提升水景观、改善水环境、催进水循环等多种功能的调蓄湖。永安湖总面积为160亩,其中枯水期水面面积120亩,设计湖底高程46m,枯水期正常蓄水位47.50m,汛限水位47.00m,汛期控淹水位为48.00m。
2.2 工程建设地点:苍梧县石桥镇。
2.3建设规模:建设苍梧县新县城城区河湖连通工程,对原有河湖进行整治,改善城区防洪生态及环境,形成新县城城区生态水系,构建“一江两环,五湖汇聚”的南北环城水系格局。永安湖工程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2.4 项目名称: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新县城城区水系工程永安湖—永安河-迎宾湖-东安江河湖连通工程(永安湖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YLWZG********-CW
2.5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17年3月28日,总工期为18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为17个月,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节点工期:①自拿到经审批的初步设计及勘察文件之日起10日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② 2018 年 8 月 28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③2018年 9 月 28 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6 招标范围: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新县城城区水系工程永安湖—永安河-迎宾湖-东安江河湖连通工程(永安湖工程)总承包,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对整个过程的施工准备(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主体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的,注册资金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需达到)。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水利行业设计(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水库枢纽)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水利行业设计(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水库枢纽)乙级或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②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3~2015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在近5年(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流域整治或防洪治理或河湖连通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且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需同时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2)投标人在近5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完成过流域整治或防洪治理或河湖连通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证明材料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或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另一成员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申请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打印资料仅限联合体牵头方即设计单位;联合体的另一方即施工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参保缴费证明,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3)承诺在苍梧县成立原材料供应公司或经营部,在苍梧县缴纳税收。
(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5)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停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地点: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发售方法:
由投标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的总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人员保持一致),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须提供如下资料:
(1) 本单位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打印资料仅限联合体牵头方即设计单位;联合体的另一方即施工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本公告3.3条款业绩要求中第(1)项业绩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本公告3.3条款业绩要求中第(2)项业绩证明材料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核。
(3)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回执原件【注:①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周四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②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期内。③查询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④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查询人员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另一方的法定代表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以上报名资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0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到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梧州市龙圩镇龙城路35号七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梧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南大道28号二楼
联系人:陈天翔、黄树伟
电 话:137*****42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联 系 人:陈超亮、韦成晓、梁洁华
电 话:****-*******
传 真:****-*******
邮 箱:wuzhouyunlong@163.com
2017年2月27日
招标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