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E装置先进过程控制系统优化改造招标公告
4PE装置先进过程控制系统优化改造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上海石化4PE装置先进过程控制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海石化发〔2016〕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石化4PE装置先进过程控制系统优化改造项目
2.2 工程规模: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1
开发北欧化工Borstar PE(北星双峰聚乙烯)工艺过程严格机理的在线计算
塑料部聚烯烃装置
2
开发4PE装置全流程非线性先进控制系统
塑料部聚烯烃装置
2.3 工程地点:上海市金山区
2.4 计划工期:2017年内开工,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实施。具体开工日期及各节点完成时间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
2.5招标范围:针对上海石化4PE装置中的DCS常规控制回路,采用Pavilion8软件建立先进过程控制系统,开发4PE装置(北欧化工的Borstar工艺)包括预聚环管反应釜(R301)和环管反应釜(R302)、气相反应釜(R401)等过程严格机理模型的工艺计算,并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完整替代装置原工艺计算,装置操作人员可依赖计算结果实施工艺操作;开发环管反应器先进控制器、气相反应器先进控制器、环管反应质量控制器与气相反应质量控制器及软仪表,实现工艺计算、软仪表、牌号切换、反应器的控制器与质量与产品收率的集成,实现产品牌号切换实时控制,提供并配置APP节点,实现LIMS向DCS在线自动传递数据及APC系统对于DCS调节器回路实施故障识别和给定值区域控制,在设备生产安全前提下实现高效产品的切换,优化质量和产量的装置能力,实现卡边控制,确保先进控制器区域控制的投用率达到97%,提高4PE装置控制水平。标段暂估金额约:458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注册资金应大于或者等于1500万元人民币。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2012年1月以来具有在聚烯烃类装置成功实施先进过程控制技术应用的业绩,需提供近五年(2012-至今)完成的与本项目相似的经验及合同履行情况及用户评价的证明文件;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此外,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港澳台人士除外)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连续三年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业绩;具有咨询、集成、实施项目的丰富经验和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预见项目风险及应对能力;具有成功实施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且完成情况良好;
(2)技术负责人:五年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项目工程师:需配备两人以上。三年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工程师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请申请人于2017年2月 28 日至3月 6 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00分,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次招投标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
已办理入库和CA签章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和CA签章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并申领CA签章。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工程验收证书或应用单位证明等能充分证明其在项目中任职情况的材料)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4日下午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路48号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
邮编:200540
邮编:200540
联 系 人:卢叶凌
联 系 人:陈通报
电话:***-********-****1
电话:***-********
传真:***-********-****1
传真:***-********
电子邮件: luyl.sh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chentongbao.sh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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