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普曼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森普曼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森普曼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拆除工程
投标公告
招标编号:
因实施常州市森普曼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拆除工程,需拆除企业范围内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包含用电房、变压器),现邀请贵单位参与该拆除工程的投标,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名称
面积
常州市森普曼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通江大道1569号)拆除工程
15377.86㎡
二、工程报价:
工程报价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拆除构、建筑物、附属设施回收材料残值总额。请投标人按投标函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必须计算相符,不相符的按废标处理)。
三、拆除要求:
1.拆除工期:凭在区拆管办出具《房屋拆除进场通知单》后进场,在房屋全部腾空交付后30天内完成拆除工作,清理场地完毕并上报招标人验收。
2.拆除内容:拆除施工范围内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必须清除运出场外。
3.拆除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51号)及《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15]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拆除现场管理。拆除过程中应采用喷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高处抛洒和焚烧垃圾;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控制施工噪音污染,并做好施工防尘措施。拆除完毕后地块全封闭维护。
四、安全责任:
1.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苏建质安[2010]351号文件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2.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为现场管理、施工等有关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自理,书面承诺在整个拆房过程中,如发生员工伤亡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制作:
贵单位如对本项目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和排序制作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新北区建设行业信用备案登记书及备案执业人员名单;
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B类原件(置于投标文件正本内,若中标需押证);
4.工程成本分析表(拆除过程各项收入和支出成本分析,必须含安全文明施工投入);
5.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照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等)均加盖公章。
6.本房屋拆除项目所需的管理、施工人员联系名录汇总表,机械设备等情况介绍清单;
7.拆除施工方案:
投标人应提交完整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各项保障措施有针对性且有效,至少应包括:
(1)所了解的工程概况及拆除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
(2)安全、合理、文明、可行的拆除施工方式;
(3)临居民区和主干道建筑拆除施工的封闭围护实施详细方案;
(4)拆除施工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应制作详尽合理的拆除方案及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5)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建筑拆除施工中采取洒水降尘的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及工期保证措施;
(6)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人身保险办理情况;
(7)拟投入的施工设备(必须含安全劳保用品清单)、技术力量、劳动力组合等。
六、投标报名、资审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2日
2、报名、资审时间:2017年 3月 2日(星期四)16时00分至16时30分。
3、资审地点:龙虎塘街道415会议室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3月 7日(星期二)15时20分,投标文件要求正副本各一份,密封。
2.投标地点:龙虎塘街道 701 会议室
3.咨询联系人:杨志强,龙虎塘街道311室,电话:****-********
4.投标人中标后应与常州新芯电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向常州新芯电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拆除物残值,并同时向常州新芯电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缴纳同等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5.开标会定于2017年3月 7日(星期二) 15时 30分整在龙虎塘街道 701 会议室举行。
6.投标人须于2017年3月 7日(星期二) 15时 20分整在龙虎塘街道 701会议室签到,逾期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7.投标人可书面委托本项目拟定项目经理或其他委托人出席开标。
8.评标:报价高者中标(不低于标底价)。
八、附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常州新芯电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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