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高压风机招标公告

锅炉高压风机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高压流化风机及配套电机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
一、说明8
二、招标文件构成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
五、开标与评标13
六、授予合同1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8
格式Ⅳ-1.投标书格式18
格式Ⅳ-2.开标一览表格式19
格式Ⅳ-3.价格表格式20
格式Ⅳ-3-1.综合报价表格式20
格式Ⅳ-3-2.货物分项报价表格式21
格式Ⅳ-3-3.技术服务和培训报价表格式22
格式Ⅳ-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23
格式Ⅳ-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24
格式Ⅳ-6.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25
格式Ⅳ-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6
格式Ⅳ-7-1.资格声明格式27
格式Ⅳ-7-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28
格式Ⅳ-7-3.法律纠纷情况30
格式Ⅳ-7-4.证书31
格式Ⅳ-7-5.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32
格式Ⅳ-7-6.业绩一览表34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专用条款36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39
*货物需求一览表39
*附件1: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法)40
附件1-1:定义及评标参数40
附件1-2:商务评价关键条款(参数)42
附件1-3: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关键条款(参数)44
附件1-4:评价条款45
附件2:技术规格书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压流化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备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已由吉林省能源局列入吉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拟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高压风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采购锅炉高压流化风机6台。供货范围和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2、业绩要求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016年至今,有10台以上罗茨风机销售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以业绩一览表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及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 包括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5、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3 月8日 9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审计部,方式为现场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核实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统一收取人民币1万元整。
保证金汇款地址(备注写明投标保证金)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哈达支行
账号:****************4359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同时在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 年 3 月8日 9 时;
开标地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审计部5楼评标室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岳先生153*****821 陈先生 153*****922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 138*****096 申先生 153*****79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
1. 说明
1.1招标人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21.项目名称: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压流化风机采购项目
2.招标货物:

物资名称数量交货期

高压流化风机6台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1.3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见招标公告
电 话:见招标公告
传 真:见招标公告
电子信箱:见招标公告
1.4制造商投标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信封A:“技术响应文件”应包括:
a.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的完整描述,不包括任何提及价格和商务条款的部分;
b.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关于投标人所要供应的货物和辅助服务是合格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c. 技术偏离表。
d. 证明投标人所投的技术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相符的其它资料(特别如图纸、草图)。
e. 如投标人实现设备的维修、培训、备件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本地化,请提供其实现本地化的计划和有效证明文件。
f. 对关于工程设计联络、标准与检验、安装调试、现场验收、现场技术服务条款的应答;
信封B:“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b.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c.银行开户许可证;
d.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
e.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及审计结论部分内容);
f.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Ⅳ-7-1~6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中要求出具的所有证明文件;
g.其他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信封C:“商务响应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
a.投标书;
b.法人代表授权书;
c.开标一览表;
d.投标保证金;
e.如果提交降价/折扣声明应注明降价/折扣在哪个部分或全部,以及降价/折扣后的单价;(如有)
f.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意:所有负偏离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无偏离项(包括正偏离项)不要写入此表;
g.法律纠纷情况;
h.机密信息接收承诺函;
i.如果投标人为分公司,应提供由总公司出具总担保协议。
以上文件均密封在一个包装箱或包内。
2.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内写明合同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并且必须严格按第四章的格式Ⅳ-3填写价格表,详细分项报价,投标文件中报价为免费项目的也需要提供原单价。成套费、检测费等表格中没列出的费用,请写在其他一栏中,并注明。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3.1投标报价为:工厂交货价;
相关费用: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按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报出其他服务费,计入投标总价。
2.3.2投标报价为固定价。
2.4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技术规格书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备选方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且它们的投标价格不应高于主选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5有效业绩:
有效范围包括(制造且售出):见招标公告;
统计时间范围:见招标公告;
业绩数量下限:见招标公告;
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和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可隐去价格);
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拒绝。
2.6投标人应随其技术响应文件递交调试、运行(质保期内)所必需的高价值的部件和备件的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清单中列明的各项的单位报价及产地,这些备件的总报价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提供质保期外两年运行备件的报价,但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7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本招标货物的使用环境和工况条件与要求,采用必要的方法和/或增添必要的辅助设备(无论本文件中是否要求)确保投标货物在本项目中的使用要求。
对本条款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8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2.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 90 个日历日。
2.101.投标文件份数: 1正、4 副书面文件和 1 套电子文件(存储于U盘内),并在外包装物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
2.投标文件必须连续编页,且采用招标文件相同的书式装订方式装订(不带有金属物和塑料)。
2.1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在指定位置(含封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理人)全名签字或(和)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和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关键性条款和参数等全部须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投标文件中印刷的产品样本和宣传册除外)。
其它页未签字的、未盖单位公章的、已盖章、已签字的或者每页全名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以及全名签字和盖章的每页没有用姓签字(小签)的,均不应否决投标。
正本文件里的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递交标书的地址:见招标公告。
3.2招标公告的标题和编码:见招标公告。
3.3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人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
2.逾期送达的;
3.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3.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4.1条款。
2.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且密封物外面上的投标人名称清楚可识别,无论是否有内包装,均不应拒收或因此否决投标。
3.未按要求粘贴标记的,招标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 开标与评标
4.1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4.2评价方法:详见附件 评价方法。
4.3投标人应提供:每件包装箱的估计的尺寸和运输重量。
4.41.交货期:详见第六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
2.任何一个批次的货物迟交,投标予以拒绝。
4.5其它额外评标因素和标准:详见附件1 评价方法
4.6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或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标明排序(尽可能排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5. 授予合同
5.11.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
2.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后期合同履约情况,将作为招标人在其它项目招标时考核供货商的重要考虑因素。
6.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6.1
7.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变动
7.1如果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本表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7.2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说明
1.1 资金来源
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1.2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并直接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司。
1.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3.2 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4 投标费用
1.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须知所述的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2.1.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第27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1.2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写。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独立承担表述被拒的风险。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述投标截止期10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3招标人认为标书澄清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3.3招标人认为标书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的语言
3.1.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构成
3.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2.1.1 技术投标书:
(1)________项目________配置方案
(2)售后服务方案
(3)方案技术参数汇总表
(4)技术偏离表
(5)按本章第3.7款出具的声明文件
3.2.1.2 商务投标书:
(1)投标书格式
(2)商务报价表
(3)商务偏离表
(4)按本章第3.6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声明文件。
(5)原厂制造商关于售后和维护服务的承诺函(硬件设备____年)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3.2.1.3资格证明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编写
3.3.1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3.4 投标价格
3.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签约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总价为准。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须实质性响应的关键部分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但签约时以投标总价为准。
3.4.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别填写:
3.4.2.1
(1)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2)如果投标人须知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报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3.4.3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3.4.4 除非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5 除投标人须知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除本须知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5 投标货币
3.5.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3.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Ⅳ-9-4);
(2)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7.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应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3.7.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8 投标保证金
3.8.1 投标人应以投标货币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8.2 当发生本章第3.8.7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8.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开出:
(1)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国外信誉良好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人接受的其它格式出具,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银行汇票或现金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
3.8.4 任何未按本章第3.8.1和第3.8.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按本章第5.3.4予以拒绝。
3.8.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予以办理退还手续。
3.8.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按第本章第6.4款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3.8.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本章第3.9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如果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按本章第6.4条规定签订合同
3.9 投标有效期
3.9.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以日历日计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3.8.6和第3.8.7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10 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3.10.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招标文件的,应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者首位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
3.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10.4 电报、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一个信封中即可。
4.1.2信封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4.1.3 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4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1.5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物外面上的投标人名称清楚可识别,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密封在一个或多个封套中都应予以接收。
4.2 投标截止期
4.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4.2.2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以按本章第2.2.3款和第2.3.3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章第4.2款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或招标机构。
4.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第4.1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4.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第3.8.7款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变更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章第4.3.1款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1.3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
5.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5.2.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或综合评议。
5.2.2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3 投标文件的初审
5.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体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有效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5.3.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以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所报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3.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技术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赖外部的证据。
5.3.4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下列情况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正、副本;
(2)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重要信息。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签署保密协议;
(4)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质证明文件不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的数量、价格术语(如有)、交货期、交货地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与公开发布指标不符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商务报价表没填单价、折扣率或报价虚报折扣,隐含单价并拒绝明确;
(8)对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关键条件提出任何偏离、保留或反对,或提出合同赔偿限额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其他额外合同条件;
(9)本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其它构成实质性偏离的情形(招标人可项目具体情况明确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事项)。
一旦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款规定将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5.3.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的具体情形如下:
该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是指投标存在如下的任何一种情形: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5.3.7 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对于标书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正确性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做进一步的澄清。
5.4 评标货币
5.4.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5.5 投标的评价
5.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第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5.2 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
5.5.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1)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的费用;
(5)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8)备选方案及其它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5.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须知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可采用以下量化方法调整评标价格:
5.5.4.1 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货物从出厂地运抵投标人须知所指明的项目现场所发生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为便于计算,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估计的货物尺寸、装运重量和每个合同包的估计出厂价的价值。评标委员会将把上述费用加到出厂价。
5.5.4.2 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必须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或启运)。提前或晚交货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的评分进行相应的调整。
5.5.4.3 付款条件的偏差
(1)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所列的付款条件报价。评标时以此报价为基础,但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付款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评标委员会可以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或者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文件对此有偏离但又属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的,评标时将按投标人须知所述的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
5.5.4.4 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费用
(1)投标人将所投货物的零部件及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运行周期内必需的备品备件的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中,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来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2)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开列经常使用的零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3)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招标人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零部件和备件的费用,并计入评标价中。
5.5.4.5 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
根据投标人须知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规定,招标人建立最起码的维修服务设施和零部件库房所需的费用,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
5.5.4.6 投标设备的预计运行和维护费用
由于所采购的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是设备使用周期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投标人须知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5.5.4.7 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1)投标人应响应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技术规格中相应条文所规定的最低性能或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响应性。
(2)若所提供的货物与规定的要求有偏离时,评标时将根据该货物实际性能或生产率,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调整其评分。
5.5.4.8 备选方案及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除非投标人须知或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人须知或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及评标价格均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将在投标人须知和/或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
5.6 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5.6.1根据本章第5.4款和第5.5款所计算出的评标价应为最终评标价。
5.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根据本章第5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
5.8 保密程序
5.8.1 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招标人不得透露给投标人。
5.8.2 除本章第5.7款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5.8.3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标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均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5.9 否决投标标准
5.9.1 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9.2 投标人串标、行贿、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无效投标行为的;
5.9.3 投标人虚报列表价或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扰乱招标工作;
5.9.4 投标人对招标方要求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不予理睬或拒绝回答。
5.9.5 其他构成否决投标的情形(详见具体招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6.1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6.1.1 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发现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价最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6.1.2 如果该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或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6.2 合同授予标准
6.2.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
6.3 中标通知书
在招标人进行并最终接受此招标过程及结果的情况下:
6.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6.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招标人采购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协议的一部分。
6.3.3 若中标人未能满足本章第6.4款要求,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6.4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Ⅳ-1.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个 )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Ⅳ-2.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投标人制造商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报价方式投标总价投标声明
投标保证金承诺质保期承诺签署机密信息接收承诺函交货期到货地点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投标总价:含增值税、运费及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的交货价;
2.如投标人所报价格中含优惠条件(折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格式Ⅳ-3.价格表格式
格式Ⅳ-3-1.综合报价表格式
综合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名称规格
型号生产商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出厂价


设备出厂总价
技术服务和培训总价
运输和保险费用
货物运抵现场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格式Ⅳ-3-2.货物分项报价表格式
货物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累计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格式Ⅳ-3-3.技术服务和培训报价表格式
技术服务和培训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技术服务费
服务内容单价
(人民币/天/人)费用
货物现场开箱验收
现场安装培训
现场安装指导及检查
试运行调试服务
投产运行前,可能发生的其他服务
投产运行服务
所有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其他
小计
培训费
培训内容单价
(人民币/天/人)费用
使用国内培训(培训工程师)
工厂培训(见投标人须知要求)
其他
小计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1. 服务费应固定不变,直至工作完成,不随实际服务天数而增减。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
现场技术服务费至少应保证在下述环节派工程师赴现场:
1. 货物现场开箱验收;
2. 现场安装培训;
3. 现场安装指导及检查;
4. 试运行调试服务;
5. 投产运行前,可能发生的其他服务;
6. 投产运行服务;
7. 所有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格式Ⅳ-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技术条款投标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




郑重声明
制造商已认真阅读了技术规格书,并完全了解货物使用环境、工况、等买方的各项要求,并将投标货物与技术规格书存在的偏离已全部列于表中。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如果我们中标,无论何时提供的任何文件,如谈判、澄清、确认和修改等文件,任何偏离或修改均单独列出并予以逐条说明。未在书面文件中单独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买方随时有权拒绝接受,我方承担商品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的责任,并接受按合同索赔。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格式Ⅳ-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格式Ⅳ-6.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应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复印件)


格式Ⅳ-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填 写 须 知
1.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IV9—l、IV9—2、IV-3、IV-4、IV9—5、IV9—6和IV9-7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附件9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所附附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Ⅳ-7-1.资格声明格式
资格声明
致:(招标机构或招标人)
为响应你方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的(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品目号和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由(制造商名称)为提供(货物品目号和名称)的授权书1份正本,__ __份副本,我方代表该制造商并受其约束(投标人是代理的贸易公司时填写)。
(2)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_二 _份副本。
(3)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格式Ⅳ-7-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
制造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
2)总部地址:
3)电话: 传真:
4)成立/注册日期:
5)制造商注册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6)注册资金:
7)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许可证,如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安全许可证等:
8)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9)最近期的资产负债报告
① 固定资产: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② 流动资产: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③ 长期负债: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④ 流动负债: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⑤ 净值: 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⑥ 存货: 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⑦ 资产总计:填写与本表 8)项一致的财务数据。
10)法人姓名及职务:
11)制造商的姓名和地址:
2本制造商在生产中所采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产品认证情况;
3投标货物是否具备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并请出具复印件;
4本制造商在生产和检测中所采用的主要工艺;
5本制造商在生产和检测同类投标货物中所使用的主要设备,以及这些设备的制造厂家、购买年限、主要技术指标;
6投标货物设计、生产和检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技术级别、经验;
7技术服务网络设置状况;
8同类投标货物的供货业绩;
1)本制造商符合有效业绩要求的供货业绩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数量 合计

总计

2)除填写上述表格外,制造商还须提交相应的详细有效业绩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

规格供货时间业主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供货数量

总计

9易损件供货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易损件供货商的名称、地址

10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11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12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 (印刷体) 签字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格式Ⅳ-7-3.法律纠纷情况
法律纠纷情况
制造商和代理商应如实填写:
贵方目前是否正在涉及或面临尚未解决,对贵方影响巨大的诉讼案件?如果有,请简单说明情况。贵公司及分支机构或建议联合供货体的任何成员在过去10年中是否涉及任何诉讼案件?如果是,请写明诉讼案的现状。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Ⅳ-7-4.证书
证 书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授权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供任何所要求的资料,以验证本声明及本公司实力和信誉。同时附上从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同意按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要求提交。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Ⅳ-7-5.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 (以下简称“乙方”)针对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发放的 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对从甲方处获得的相关的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8.1 机密信息
本承诺中所称机密信息是指因执行本次招标而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的相关组织机构、业务等任何秘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1.1 管理经验;
8.1.2 业务流程、职员资料及内部公开的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为甲方专有的文件资料;
8.2 机密信息的接受的方式
当甲方欲向乙方透露与其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时,此信息包括口头、书面或以其它形式的载体透露给乙方的,乙方有责任按照第三条承诺保密的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
乙方同意:
8.3.1 以谨慎的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机密信息,就如同使用与此相似的,自己不愿其泄露,公开或传播的信息一样;
8.3.2 为履行项目之目的或在其它方面为了甲方的利益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乙方可以将机密信息透露给:
(1)为项目进行必须了解该信息的其本身的雇员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雇员或合作方的本项目组成员;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其它地方。
8.4 保密期限
根据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甲方向乙方透露的信息应自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到的招标之日起五年止。
8.5 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对于下列信息,乙方不承担本机密信息透露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责任:
8.5.1 在不承担保密责任的情况下已获取的信息;
8.5.2 乙方独立开发且不涉及透露方的信息;
8.5.3 从甲方以外的合法渠道所获得的信息;
8.5.4 通过公开渠道而非乙方过失而公开的信息;
8.6 残留信息
残留信息指包含在甲方的信息之中,与乙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构想、技能、技术,这些构想、技能、技术,保留在乙方接触项目中涉及保密信息的雇员的记忆之中,或已转化为该雇员的技能。乙方可透露、公开或传播并使用残留信息。
但是,除非甲方与乙方就残留信息另有规定,乙方不得透露,公开或传播:
8.6.1 残留信息源;
8.6.2 甲方的任何财务、统计或个人数据;
8.6.3 甲方的业务计划。
8.7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任何因项目而透露的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要求后7天内返还或销毁该等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机密信息及其复印件。
8.8 不承认条款
8.8.1 甲方仅“按现状”提供信息;
8.8.2 甲方对因其透露的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概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其透露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任何损害的情况除外;
8.8.3 透露载有业务计划的信息仅出于计划的目的。甲方可随时改变或取消计划。使用此类信息的风险应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改变或取消其计划有可能为接受方带来损害且为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的情况除外。
8.8.4 本承诺函并不要求任一方透露或接受信息。
8.9 适用法律
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次招标期间,如对本承诺函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判决书是终决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格式Ⅳ-7-6.业绩一览表

业 绩 一 览 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
(座机和手机)
1       
2       
3       
4       
5       

注明: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整套合同及合同技术附件,并与《业绩一览表》对应,不符合要求的业绩请勿列举。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专用条款
格式Ⅴ-1.合同范本
合同名称: 报审序号:
买 卖 合 同
(机电设备采购)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
1、标的物
序号采购订单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金额(元)生产/制造商备注
1
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合同价款包括:货款、17%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
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提货款,到货后安装并调试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收款人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开户银行:
帐 号:
付款人名称:
4、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买方
⑴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买方有权拒收。
⑵如卖方迟延交货,买方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 %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损失。
⑶货物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包装标准: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6、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收 货 人: 买方 运费及相关费用由 卖方 方承担。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卖方 方承担。
7、验收与安装调试
⑴如需双方验收,买方应在货到后 3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3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 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⑵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⑶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补齐、更换或退货。
⑷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⑸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⑹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8、质量要求及设计制造标准:
⑴卖方同意以合同总额的  % 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保金不予支付,同时卖方应负责修理、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承担。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⑵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3约定事项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⑶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9、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因订立及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双方互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
10、技术服务及培训: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11、其他约定:
⑴卖方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OHSE)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承诺因其违反上述要求而给买方造成损害时,承担一切责任。
⑵卖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如买方确需卖方提前或推迟交付货物时,应当以买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将承担提前或迟延交付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⑶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⑷由卖方送达买方的货物,在卸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买方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的管理和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⑸货物交付过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⑹卖方违反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时,应立即通报买方。因未及时通知买方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所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卖方全部承担责任。
⑺卖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除按违约处理外,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2、本合同一经签署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合同,双方将签署书面协议。如因不可抗力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
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⑴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⑵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⑶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卖方可以解除合同。
13、合同签订后,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要向对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要赔偿对方的其他损失。
⑴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1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 A 种方式解决:
A.向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提交 吉林 仲裁委员会仲裁。
C.内部单位、关联交易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6、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执3份,卖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税号:

卖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税号: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物资名称数量交货期

高压流化风机6台


*附件1: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法)
附件1-1:定义及评标参数
1.投标总价
投标文件所明确列出的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境内运输费、保险费、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之和,详见投标须知。
2.价格修正
2.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列出供货范围和分项报价,如有缺漏,评标时须将其它有效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2.2所报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修改总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总价相比二者中的较低额将作为投标总报价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3投标人不接受迟交货罚款规定的,应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将最高罚款额计入投标总价。
2.4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5如果投标文件的其它技术或商务偏离可明确折算为价格的,将根据其偏离对买方构成的潜在风险或损失计入投标总价。
2.6其他评标价格量化,详见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书。
2.7投标总价为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产品为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境内运输费、保险费、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之和。
3.修正后投标总价
原投标总价加上修正价格增量后,即为修正后投标总价。
4.关键条款(参数)
有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关键条款,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2关键条款(参数)。
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下列情况,投标将被拒绝。
(1)不接受任何一项关键条款或对其修改而构成实质性偏离;或
(2)对一般条款的修改影响到关键条款并对关键条款构成实质性偏离;或
(3)提出增加的条款构成了对关键条款实质性偏离。
5.综合评价计算
总评价分= 商务分+ 技术分+ 价格分
6.权重
商务评为: 20 分;技术评为: 40 分;价格评为: 40 分。
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价过程及结果产生较大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7.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评分结果出现差距时,应遵循以下调整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评分修正值”)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分项得分。
8.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8.1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8.2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9.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修正后最低的有效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分值为40分;其他投标商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扣0.5分,最多扣40分。(保留1位小数)
10.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
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11.推荐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如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出现上述第8条列明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推荐综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当次招标无效。
12.其他定义
本规定中所称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且商务和技术均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所称均值,是指算术平均值。

附件1-2:商务评价关键条款(参数)
评价关键条款(参数)
*1.投标保证金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将予以拒绝。
*2.投标书
未提交投标书,或未按投标书格式要求响应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投标有效期
有效期短于投标资料表规定天数的投标将被视作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4.交货期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为评价基准,任何一个批次的迟交货时间超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天数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应予以否决投标。
*6.投标人资格
6.1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6.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7.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函的将被视作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内写明合同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8.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技术规格书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备选方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且它们的投标价格不应高于主选方案。
8.3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9.仲裁、适用法律和税则
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0.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有关有效业绩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
*11.银行资信
未能提供银行资信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12.法律、法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投标的法律、法规的投标文件或行为,投标将被拒绝。
*13.分包商
未满足招标文件分包商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4.配套设备供货商
未满足招标文件配套设备供货商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5.财务状况
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16.合同
对合同文件中3、4、5、6条款的偏离,投标将被予以拒绝。
*17.中标商和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协议。
针对本招标文件中该协议的偏离,投标将予以拒绝。
*18.其它
18.1投标人为分公司,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投标将被拒绝。
18.2投标人需承诺,近三年内,经确认投标人或被代理制造商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包括被代理制造商)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
18.3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侵害业主和买方权利和利益的条款,如果超出了评标参数范围,评标委员会将视该项条款情节确定折价,甚至有权确定投标予以拒绝。
1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5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6招标文件中其他注有“*”的条款或说明为实质性偏离的条款。
18.7技术评议时,若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注:1. 如果商务评标关键参数与商务评标一般参数不一致,以商务评标关键参数为准。
2. 任何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拒绝接收。

附件1-3: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关键条款(参数)
评价关键条款(参数)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书中所有带“*”的条款均为关键条款;
投标文件构成对任何一项商务或技术关键条款的偏离,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1-4:评价条款

项目序号评审要素权重评分标准
价格分(40分)1投标报价40分修正后最低的有效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分值为40分;其他投标商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扣0.5分,最多扣40分。(保留1位小数)
商务分(20分)1商务偏离表1分未提交商务偏离表且未承诺无商务偏离,扣1分;
每项未列入偏离表的偏离减0.2分,最多减1分。
2对合同条款偏离的评价2分对非关键合同条款的偏离,每一项偏离扣0.2分,最多扣2分。
3管理体系2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或GB/T2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其中一项认证的,得1分,最多得2分。
4科技成果2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的(购买专利不得分),得1分;
近五年所获得的省部(局)级或行业奖的,得1分。
6
财务状况

4资产负债比率大于或等于85%或提供数据无法计算的,扣1分;其余,不扣分;资不抵债投标被否决。
固定资产最高值1分;最低不得分,其余得0.5分。
资产净值最高者1分,最低不得分,其余得0.5分;
注册资本最高者1分,最低不得分,其余得0.5分。
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为AAA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7业绩92015年至今,业绩最多者得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5分,其余均得3分(提供业绩证明)
8其他扣

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存在下述情况的,每项扣1分,此扣分项从上述条款得分中扣除。
1.投标文件份数未满足要求的;
2.投标文件没有详细目录,或有详细目录但没有具体页码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业绩统计表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报价表或投标报价表有明显错误的;
5.投标文件未连续编页,或未采用普通书式装订方式装订的;
6.投标文件中电子版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
7.投标人在吉林化纤集团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有无效投诉的或者有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的;
8.投标人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9.近两年内投标人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却又不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10.近两年内投标人存在因自身原因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借故拖延致使合同未按时签订的。

技术分(40分)1技术方案10分优于设计方案中模块化设计方案,得3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图纸,得3分;
工艺优良,制造方案详尽、合理,得2分,没有不得分;
制造图纸详细完整得2分,没有不得分;
2技术性能4分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在流量所对应的全压偏差:应满足偏差±4%,偏差每降低±0.5%的,加1分,最高加4分。
6分在全部运行条件下风机轴承的最大允许振动速度均方根值Vrms小于11.2mm/s(不低于国家机械部标准),每降低1mm/s 得1分,最多得6分。
5分风机机壳外1米处的噪声:≤85dB(A)(隔音罩),每低于1dB(A)加1分,最高加5分。
5分设备在正常工况下长期运行时,轴承部位耐温度不低于140℃,风机轴承温升≤100℃,每降低5℃,加1分,最多加5分。
3进度保
证措施5分有进度计划和合理的进度保证措施,切实可行,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得5分;
有进度计划表,有进度保证措施,基本能满足项目总进度的要求得2分。
没有进度计划的得0分。
4质量保
证措施5分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切实可行,能确保成套设备质量和安全的,得5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基本保证成套设备质量和安全的,得2分。
没有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分。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3#炉工程

高压流化风机招标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7年 2月

目 录
一、 技术规范1
二、 供货范围16
三、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9
四、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22
五、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28
六、大(部)件情况30
七、分包与外购30
八、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30
九、交货进度30
十、技术差异表(格式)30
十一、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31

一、 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增容工程高压风机设备。它包括风机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调节装置、辅助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中国国家GB系列、电力行业DL系列和其它行业最新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设计及产品;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如果投标方提供符合达到相当或高于上述有关标准的其它公认的国际标准的设备或材料也可以接受。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包括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和试验(调试)指导、验收、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等所采用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名称供投标人审查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方在保证单个设备和整个系统正常运行、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1.3 投标方应详细列出配套设备及附件、连接件、材料供货清单,并推荐分包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的配套方名单3~5家,以及设备、材料产地、资质、业绩和有关说明配套方:⑴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和表现;⑵人员、设备及工厂的能力;⑶财务状况的资料等以供招标方进行确认。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投标方应执行这个要求。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1.5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和配套方所执行的标准水平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合同谈判将以本技术规范为蓝本,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文件将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7 合同签订前后,投标方和配套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时间、内容深度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设备资料等,并按照工程进度要求随时修正。
1.8 投标方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附件十,按统一格式汇总说明。
1.9投标方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方案、技术设备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方参考。
1.10 投标方、招标方均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如一方提出某些修改要求,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征得对方同意。
1.11 投标方另行外购的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熟产品,并经招标方认可。
1.12 本规范书未涉及到的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
2.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及地址
工程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站增容工程
工程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安装的锅炉台数及容量: 一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3 锅炉安装地点:吉林奇峰动力锅炉车间三期电站
2.4 工艺系统概况
投标方提供的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锅炉为高温高压、单锅筒自然循环、单炉膛、分离器,采用平衡通风、全悬吊结构。
锅炉运转层平台标高为8.00米。
2.5 基本数据及条件
2.5.1 自然条件
2.5.1.1 气侯
2.5.1.2 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40.2℃
2.5.1.3 年气压平均发展速度99.42KPa
2.5.1.4 年平均相对湿度 70%
2.5.1.5 年平均降雨量 660mm
2.5.1.6 风速
最大 30m/s
年平均 3.4m/s
基本风压(10米高处)0.45KN/M2
2.5.1.7 最大积雪深度469mm,基本雪压0.75KN/M2
2.5.1.8 建设厂地地震烈度为:7度
2.5.1.9 海拔高度为 :182-184 m
2.5.1.10 最大冻土深度 :-1.70m
2.5.2 燃料
2.5.2.1 煤的特性
名 称符 号单 位设 计 值校 核 值
收到基碳Car%43.8531
收到基氢
Har%3.0592.8
收到基氧Oar%7.6325.2
收到基氮Nar%1.0550.81
收到基硫
Sar%0.651.2
收到基灰份Aar%4031-36.14
全水份
Mar%6.815.4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KJ/Kg24.0024.8
低位值发热量Qnet.v.ar17.0(4047)14.8
(3540)
哈氏可磨系数Kko76
灰的变形温度DT℃设计值1400
灰的软化温度ST℃设计值>1400
流动温度FT℃>1490>1400

灰成份特征及成份分析
符 号单 位设 计 值校 核 值
SiO2%51.04
A12O3%18.85
Fe2O3%3.76
CaO%9.49
K2O%1.4
2.5.3 石灰石化学成份(充分考虑投入干法脱硫后的热值损失)
化学成份CaOSiO2A12O3Fe2O3MgO
含量(%)51.60.780.1412.02
2.5.4 点火方法:
采用床下油点火。
2.5.5 供水
2.5.5.1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硬度 不大于2.0 u mo1/L
氧含量 不大于7.0 u g/L
铁含量 不大于20 u g/L
铜含量 不大于5 u g/L
石油产物含量 不大于0.3 mg/L
氨及其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10~50 u g/L
PH值 8.8-9.3
硅酸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80 u g/L
2.5.4 饱和蒸汽与过热蒸汽
2.5.4.1 饱和与过热蒸汽的质量标准
钠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10 u g/kg
硅酸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20 u g/kg
铁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20 u g/kg
铜化合物含量 不大于5 u g/kg
导电率:(25℃经氢离子交换后)不大于0.3 us/cm。
过热蒸汽品质标准除能满足上述指标外,还满足配套汽轮机进汽的品质要求。
2.2主要设备技术规范
2.2 锅炉技术规范
锅炉型式: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额定蒸发量: 240t/h
过热蒸汽压力: 9.80Mpa
过热蒸汽温度: 540℃
最大给水温度: 215℃(投入高加)140℃(不投入高加)
冷风温度: 20 ℃冬季-35℃。
锅炉安装后实际排烟温度: 135℃(设计煤种)
锅炉计算效率: 91.9 %(设计煤种)
Ca/S比: Ca/S<2
脱硫效率(干法):≥98%

2.3风机轴承冷却水:工业水
压力:0.15-0.3MPa(暂定)
冷却水温度:最高38℃(暂定)
3设备设计运行条件及参数
3.1设备名称: 高压流化风机
3.2 型式: 节能型三叶罗茨式风机
3.3 数量:每台炉各配置流化风机6台,每个料腿对应3台风机,采用一运两备运行。本期上1台炉,共6台风机。
3.4 风机进气/出气方向: 无特殊要求
3.5 安装地点(室内): 风机隔音罩内(隔音罩由风机厂家配供)
3.6 流化风机参数要求:
序号参数名称TB备注
1风机入口流量(m3/min)16标态
2风机全压升(kPa)34.3
3风机进口空气温度(℃)*20
说明:
1.招标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10%设计参数(TB点)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投标方不增加风机设备价格。电动机容量变动偏差范围+10%,电动机价格不变(若电动机功率不跳档)。

4技术要求
4.1风机性能基本要求:
4.1.1 投标方必须保证满足招标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给定设计及具体项目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4.1.2 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在:
a) 在保证点的风量 0——+ 2%;
b) 在保证点的全压 0——+2%;
4.1.3 轴承部位振动速度的均方根值(有效值)应不大于11.2 mm/s。
4.1.4 风机主轴承应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在长期运行时不发生事故。
4.1.5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1.6 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应能经受得住风机安装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
4.1.7 风机的设计,应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保温重量的同时作用。
4.1.8 投标方应保证设备(含电机)边缘外1米处的噪声不大于85dB(A),如果噪声不能满足规定值,投标方则必须配供隔音罩或采用招标方同意的其它声学手段处理,使其合乎标准。为保证噪音满足要求所需要的相关隔音设备和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和供货。
4.1.9 投标方应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流量: ± 2 %; 压升: ± 2 %; 电机功率:± 5 %,电机机座号不跳档),招标方在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且投标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4.1.10当招标方订购数台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时,投标方提供的部件及备用件应是可以互换的。
4.1.11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风机一电动机机组基础结构详图,保证使风机的振动和不稳定性减小到最低程度。招标方应按投标方的要求,提供基础设计的必要资料。
4.1.12 两台风机并列运行时,风机不发生共振。
4.1.13 罗茨风机叶轮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6.3级,皮带轮应作静平衡试验。
4.1.14整机(含电机)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 30年,第一次大修前安全运行不少于 16000 小时,风机轴承使用寿命不小于 40000 小时,同步齿轮使用寿命不少于25000小时。设备年可利用小时数不小于4000h。
4.2风机结构及配套系统基本要求
4.2.1 风机结构设计,应考虑到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并有利于易损件的拆装。
4.2.2 风机及配套件均应能适应在粉尘、潮湿条件下工作,各转运部件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无油脂渗漏现象。
4.2.3 为了消除机壳和进气室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在它们的内部和外部均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4.2.4 风机叶片采用节能型三叶结构。
4.2.5 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不低于DL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要求进行。
4.2.6 风机的各个组件及部件应配有吊耳或吊孔。
4.2.7 风机入口装设高效率的空气滤清器,其结构设计便于滤芯拆换,其压力损失尽量小;
4.2.8 风机进出口装设有结构合理、效果好的消声器,其压力损失尽量小。
4.2.9 高压流化风机出口处设置安全阀、耐震压力表、止回阀、管道挠性节,对风机运行应有保护功能。
4.2.10联轴器处应设置钢质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应该是可拆卸的和封闭的。
4.2.11 风机出口管道非金属膨胀节材料要求耐振、耐温(最高100℃)、耐老化,密封性好。
4.2.12 风机出口单向止回阀应工作灵活可靠,阻力小,单向密封性好不泄露。
4.2.13 风机选型转速尽可能低,采用皮带传动。
4.2.14 风机隔音罩采用双层钢结构,内部加有吸声隔音效果良好的材料,隔音罩必须设计有合理的进出检修的活动门(1~2个)、内部必要的通风散热设备(如换气扇等),内部环境满足设备可靠连续运行,内部空间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同时满足露天放置及防雨渗漏要求。
4.2.15 隔声罩的各个侧面及顶面采用活连接的方式,在风机检修时,应保证能够方便拆卸与重新组装。
4.2.16 隔音罩的隔音效果需满足规定要求,同时对隔声罩的外护板、消音层等做如下基本要求(但该规定并不解除投标方对隔音罩隔音性能和结构强度的保证责任):
外护板: 钢板δ=2.0mm+憎水型隔音材料10mm(外壳漆膜总厚度不小于200um,面漆颜色必须经招标方确认);
隔音层材质、厚度:玻璃纤维(57kg/m3) 30mm厚;
消音层材质、厚度:短玻璃纤维(25kg/m3) 30mm厚;
阻音层材质、厚度:多孔金属板δ=1.0mm,开孔率36%,内涂阻燃海绵10mm厚;
4.2.17 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应力求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
4.3 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4.3.1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
4.3.2采用交流全封闭鼠笼、异步电机。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4.3.3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0.38kV。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6.5倍额定电流。
4.3.4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5%和?1%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4.3.5电动机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为确保电动机在欠电压下成功自起动,电动机的最大转矩允许母线电压下降到65~75%(为10kV电动机时)或55%(当为380V电动机时)的额定电压时而无损坏。
4.3.6 电动机设接地装置。
4.3.8 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从轴伸端视之,电动机的主接线盒位于机座右边。接线盒防护等级至少为IP56。
4.3.9 电动机为自然空-空冷式电机,要求采用国内国际驰名品牌,投标方推荐配套电机至少按三家电机产家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由招标方最后确定电机生产厂家,电动机防护等级IP54。
4.3.10电动机在冷态下允许连续启动须不少于2次,每次的启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启动须不少于1 次。如果启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须能够多启动一次。
4.3.11 电动机的噪音在离机壳一米处小于85dB(A)(加隔声罩后按GB/T2888标准测量)。所需设备均由供货商提供(如需加隔声罩等,包括隔音罩的通风以及与检修门联锁的照明装置)。
4.3.12电动机的设计须符合本技术合同附件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在被驱动设备TB点所需轴功率的110%。
4.3.13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须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
4.3.14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须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4.3.15电机应设置吊耳或吊环。电机和联轴器的尺寸应保证在反相和电机100%残余电压时能连在刚性系统上。
4.3.16不出现损坏轴承的电流。
4.3.17 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耐磨轴承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电机主轴承采用进口优质系列滚动轴承。
4.3.18 应按中国GB标准有关规定在制造厂对电机进行检查和测试,并把测试结果或测试证书呈交给需方。
4.4 对润滑油系统的基本要求
风机和电机都应有可靠的轴承油润滑方式,风机的轴承润滑方式驱动端为油脂润滑,齿轮端为油润滑;电机的轴承润滑方式为油脂润滑。并满足以下要求:
4.4.1 轴承部位的温度不高于95℃。
4.4.2 风机/电机的冷却方式能保证连续正常允许的情况下不使用水冷。
4.4.3 供方应提供风机/电机使用的润滑油(脂)的牌号200号重负荷工业齿轮油/ZL-3锂基脂,润滑油更换周期1000小时,润滑脂150小时。
4.5 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4.5.1 风机自动调节系统和远方启停顺序控制系统的控制逻辑满足适应锅炉运行的要求,并由机组DCS系统实现,投标方提供有关控制保护功能的说明以及必要的接口,不得采用就地PLC控制方式。投标方应配套提供必要和完整的就地仪表及控制设备,投标方应提供高压流化风机本体范围内的仪表及控制设备的详细清单(包括数量、型式规范、生产厂家等)。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招标方对高压流化风机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所有仪表选型最终须由招标方认可。
4.5.2 投标方应详细列出仪表和控制系统的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应含保护仪表和空气过滤器差压仪表),并由招标方确认。
4.5.3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资料,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对风机测量、控制、联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4.5.4投标方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热电阻采用Pt100(双支、铠装、绝缘),热电偶采用双支、铠装、绝缘K分度;模拟量信号为4~20mA DC;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形式为DPDT,接点容量为220V AC,5A、220V DC,3A)。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及规格,且规格型号齐全,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提供转换接头。投标方应对配供的热工设备(仪表及元件),包括每一块/支/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表管路和仪表阀门等都要详细说明其规格、型号、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家。特殊检测装置须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所提供的进口设备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投标方应提供风机本体仪表控制系统的全套图纸和设备材料清册及电缆清册,应注明仪表编号、位置及仪表接头的结构形式,在交付制造之前须经招标方确认。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1级,盘面直径不小于100mm。通常情况下,表计的量程选择应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3/4量程位置左右。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型可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指示表应为防振型。
4.5.5风机轴承温度测量热电阻应采用弹簧压紧,弹簧一定要支撑在轴承壳上,并要求弹簧有足够的强度,至少应能克服两倍于轴承最大振动的推力,所有测温元件应由投标方引接至所供的接线盒。
4.5.6用于保护与联锁的开关量仪表,应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性能可靠的进口产品, 所有过程逻辑开关的精度至少为0.5级,其外壳防护等应至少达到IP67标准,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提供的接点输出应为DPDT(单刀双掷)型。联锁和保护不允许采用电接点型仪表。
4.5.7投标方应提供风机保护功能说明和保护逻辑框图以及必要的控制接口(包括就地接线端子盒和就地测振控制箱等)。投标方应提供风机启停保护逻辑图、I/O清单、仪表检测系统图、仪表和一次元件清单、参数测量设定值等,作为招标方设计的依据。所有的风机本体的远传仪表全部引接至就地接线端子盒内,就地仪表至接线盒的接线由投标方完成,并应提供相应的控制电缆(阻燃型)。
4.5.8在风机和电动机轴承上安装双支热电阻Pt100时,其接线为三线制,并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其能测得真实温度:
4.5.8.1 热电阻设置在轴承壳上最易发热的部位,并能从外部安装及拆除。
4.5.8.2 投标方提供热电阻的结构详图和安装图。
4.5.8.3 热电阻的金属标牌应是耐腐蚀的,并牢固地固定在设备上。
4.5.9 随机配套控制箱内所配电气控制元件(其中:控制开关、按钮、继电器采用优质产品)选用经过鉴定的优质产品,严禁使用已经淘汰的产品。箱体设密封门,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当控制箱柜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控制回路时,投标方将各种回路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随机配套控制箱内电气元件采用国际驰名品牌,至少提供三家进行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认。控制箱内空开接触器的标识除有英文字母或数字外还要求有汉字标识。控制箱颜色按中电投色彩规定。转换开关在远方/就地切换过程中不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4.5.10对于电动机功率大于等于75KW的情况,投标方应同时配供电动机线圈温度测温元件Pt100,热电阻接线盒应和电动机本体电源线接线盒分开。
4.6标准
4.6.1风机、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以下标准,若使用更新版本,则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6.1.1 风机与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B2888
4.6.1.2 罗茨鼓风机设计制造标准 JB/T8941
4.6.1.3风机用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6887
4.6.1.4包装储运标志 GB191
4.6.1.5按引进技术进行设计制造的风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还符合引进国家规定的现行有关标准和协议,并提供有关的标准和协议
4.6.1.6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755
4.6.1.7电机结构及安装标志形式代号 GB977
4.6.1.8电机线端与旋转方向 GB1971
4.6.1.9电机冷却方法 GB1993
4.6.1.10电机的外壳分级 GB4992.1
4.6.1.11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制振动限值 GB10068.2
4.6.1.12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制噪声限值 GB10069.3
4.6.1.13三相异步电机实验方法 GB1032
4.6.1.14大型火电设备风机用电动机技术条件 JB/T6226
4.6.2 投标方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告招标方。
4.6.3 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协议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将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协议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5技术数据表(投标方填写)
5.1 流化风机性能数据表
序号参数单位TBBMCR备注
其它项目见6.1节
1风机入口大气温度(环境大气)℃20
2风机入口大气压力(环境大气)Pa
绝对压力
3风机入口容积流量Nm3/min标态
5风机入口容积流量m3/min实际
6风机入口密度kg/m3实际
7风机出口温度℃
8风机进口压力(g)KPa
9风机出口压力(g)KPa
10风机压升KPa
11风机容积效率%
12风机轴功率kW
13电机运行电流(轴功率对应的)A
14风机转速r/min
15风机机械效率%
16风机分贝值
有隔音罩时/无隔音罩时:dB(A)
5.2 流化风机技术数据表
序号项目单位数值
1风机型号--
2风机调节装置型号(若有)--
3叶轮直径mm
4轴的材质--
5轮毂材质--
6叶片材质/叶片数--/片
7叶轮材质
8转子重量kg
9转子转动惯量Kg.m2
10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r/min
11机壳材质/壁厚/mm
12风机轴承型式
13轴承润滑方式
润滑油(或脂)牌号
14轴承油(或脂)冷却方式
15冷却水量(若有)t/h
16电机-风机传动方式(直联或皮带传动)
17转速r/m
18风机旋转方向(从电机侧看)--
19进、出口管径规格mm
20风机本体总重量(不含电机)kg
21安装时最大起吊重量/最大起吊高度Kg、m
22检修时最大起吊重量/最大起吊高度Kg、m

5.3 流化风机配套电机综合数据表
序号
参数名称单位数值
1型号
2电动机类别
3额定功率kW
4额定电压kV
5额定电流A
6额定频率Hz
7额定转速r/min
8极数
9防护等级
10绝缘等级
11冷却方式
12安装方式
13工作制
14额定负荷时的效率%
15额定负荷功率因数
16最大转矩/额定转矩
17堵转转矩/额定转矩
18堵转电流/额定电流
20电动机转动惯量Kg.m2
21噪音dB(A)
22电动机重量Kg
23轴承型式
轴承油牌号
轴承润滑方式
轴承冷却方式
冷却水量(若有)t/h
24推荐使用的润滑剂

5.4 隔音罩设计数据表
序号项目单位数值
1风机及电机组装尺寸(长x宽x高)mm
2隔音罩尺寸(长x宽x高)mm
3隔音罩外护板规格(材质及厚度)mm
4隔音罩主要隔音材料(材质及厚度)
5隔音罩内换气散热设备
6隔音罩重量
7隔音罩到货状态及组装方式


6. 性能保证值:
在给定设计条件和项目具体环境条件下,投标方提出并保证如下性能(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各项)。
6.1 性能参数
序号参数单位TBBMCR备注

1风机入口大气温度(环境大气)℃20
2风机入口大气压力(环境大气)Pa绝对压力
3风机入口容积流量Nm3/min标态
5风机入口容积流量m3/min实际
6风机入口密度kg/m3实际
7风机出口温度℃
8风机进口压力(g)KPa管件阻力
9风机出口压力(g)KPa
10风机压升KPa进出口压差
11风机效率%
12风机轴功率kW
13电机运行电流(轴功率对应的)A

6.2 在设备边缘外1米处噪音不大于 分贝。
6.3整机(含电机)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 30年,第一次大修前安全运行不少于 小时,风机轴承使用寿命不小于 小时,同步齿轮使用寿命不少于 小时,电机轴承使用寿命不小于 小时。
6.4 设备年可利用小时数不小于 小时。
6.5 风机、电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_____mm/s、____mm/s。
6.6 风机、电机轴承温升:___℃。
6.7 电机效率:
7油漆、包装
7.1 设备(含隔音罩)出厂前投标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总漆膜厚度不小于200um,设备及隔音罩面漆颜色应由招标方确认。
7.2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7.3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
7.4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
二、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上述技术规范的要求。
1.2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在执行的同时补足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流化风机所需。
1.4 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
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三“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8 投标方负责提供所供设备及阀门的所有接口反法兰及法兰连接件。


2供货界限(含设计界限)
投标方的设计及供货界限从风机入口过滤器前至出口止回阀后法兰(含反法兰及附件)。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此):
2.1 风机及电动机各6台套,所有辅助设备:包括隔音罩及阀门(泄压阀、止回阀等)、进口空气过滤器、进出口消音器、电机和风机的公用基础底座及地脚螺栓(含紧固件)、润滑及冷却系统等。
2.2 联轴器及其保护罩;
2.3驱动装置;
2.4 润滑系统设备和测试仪表:包括油箱及电动机、液位指示器等。
2.5 轴承金属热电偶及温度开关(若有);
2.6 对为风机就地启停、调试、正常运行和保护等所设置的测量仪表、控制保护设备(包括检测元件、保护元件、仪表、仪表管路、阀门及附件和控制电缆等);
2.7 安装检修专用工具;
2.8 备品备件: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调试期间及质保期内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如不提供,投标方将保证在质保期一年内如出现因设备质量而引起的任何故障,将免费提供相关零部件及技术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另外提供五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价格供招标方选择。
在系统投运后,投标方应继续以优惠的价格和条件向招标方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投标方停止或不制造某些备品备件,投标方有义务提前半年通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有足够的时间订购一批所需备件,在此种情况下投标方有义务向招标方免费提供制造该备件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2.9 轴承测振系统;
2.10所有保温、外壳、外保护层的设计,保温材料固定金属件由投标方供货,保温材料及外护板由招标方提供,若采用独立的隔音罩,则隔音罩所需全部材料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和供货。
2.11 工厂油漆;
2.12 润滑油: 第一次加注及调试和试运行期间所用的润滑油脂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还应指明润滑油脂牌号和特性,包括成分的名称、润滑剂使用位置、类型、制造商、耗量。在维修手册中将说明所推荐的润滑剂,也将交付润滑点清单,并保证所用的润滑油脂能在中国市场买到,保证润滑剂将不含PCB。
2.13技术资料与技术服务。
3供货范围(每个项目量)
3.1.1设备本体供货范围(以下为必须但不限于)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
1风机主机台
2泄压阀只
3止回阀(DN250)只
4进气口消音器(带空气滤清器)只
5出气口消音器只
6共用底座及电机座(含皮带罩)套
7橡胶挠性接头及减震垫套
8电动机90kw台
9皮带轮套
10热工仪表及控制设备(含出口耐震压力表、温度元件、变送器、压力开关等)和安装材料及附件只/台由投标方详细列出清单
11三角带套
12地脚螺栓及铭牌等其余配套件套
13配套用隔声罩(含隔声罩内换气散热风扇,与检修门联锁的罩内照明设施)套

3.1.2随机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
1套
2套
3.1.3专用工具
无专用工具
3.1.4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
1套
2套
3.1.5进口件及进口材料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
1套
2套
三、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定后当日内应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AUTOCAD2002及以上版本的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资料须注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增容工程专用”和“正式资料”,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8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 12 套。
2资料提交内容及进度
2.0 签订技术阶段提供的资料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
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2.1.1 交换资料阶段应提供的参数、图纸和资料
在签定技术协议后 2 个工作日内,投标方提供如下正式资料 4 套(书面),其中 2 套(书面)给设计院, 2 套(书面)给业主,并承诺提供相应的电子可编辑文件两套。
2.2.1.1 投标方应提供的风机图纸和资料:
序号名 称
1风机总图:应注明型号、设计流量、全压、转速、效率、总重、转子重、轴承(包括电机)的润滑方式及要求,进出口角度及进出口允许荷载。
2风机进口、出口(与招标方的设计分界面)接口尺寸和接口位置尺寸详图
3安装图:应有风机及电动机组装后基础外形图,包括留孔要求和动静荷载。转子起吊示意图及风机的转动惯量。
4风机电动机组装图、风机与电动机总装基础图,以及检测控制系统图P&ID.
5检修最重件尺寸、重量及起吊高度和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
6风机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和技术说明书)
7风机性能曲线。
8轴承冷却水量、水压、水温、水阻及冷却水管接口位置、尺寸。
9进口调节门驱动力矩。
10技术参数、设备部件管道仪表等规范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11风机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常值、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数据表
12所供仪表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所有外购件)
13完善的仪表设备供货清单(应包括测点名称、仪表型式、规范、数量安装位置及生产厂家)
14招标方其他需要的资料
2.2.2 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2.2.1 投标方应向施工单位和电厂提供的风机图纸和资料:
序号名 称
1装箱清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风机总图(图中应表示型号、有关技术性能、结构参数、相关的尺寸、接口、重量等)
3风机安装、运行和维护使用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说明书)
4风机运行中各项参数、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5招标方需要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2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2.6 投标方向招标方发货时随机供应的资料,最终资料要求12套。
2.6.1总装配图、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2.6.2 装箱清单

四、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总则
1.1 本章用于本合同协议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投标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额外费用。
1.2 无论招标方是否对合同设备进行任何质量管理活动,包括招标方监造人员参加设备质量监造和检验或设备出厂前的各项检查并签署了监造和检验报告,以上任何行为均不能表示可以免除投标方对其所供应的设备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1.3 招标方或招标方授权的质量检查人员可以检查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参加设备检验和试验,检查设备的包装质量并签署相关的文件资料。
1.4 通常情况下,设备监造/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不应影响制造商的正常工作进度(除非发现重大问题后采取停工检验)。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和DL/T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2.2监造方式及见证通知
2.2.1监造方式分为:文件见证R点、现场见证W点和停工待检H点。
2.2.2R 点: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由招标方监造代表查阅见证文件。
2.2.3W 点:监造代表现场参加见证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制造厂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
2.2.4H 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代表参加见证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试验前或后投标方需提供检验或试验程序及相关记录。
2.2.5投标方在设备进入监造、检验工作前需通知招标方。对于W/H点,在见证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造代表,并于见证前10天前书面进行确认;对于R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6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的书面见证通知后,安排监造代表及时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方生产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点见证,并提前将现场监造见证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2.2.7若投标方对W/H点未及时通知或未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招标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投标方应在招标方监造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2.2.8对W点,监造代表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即现场见证转为文件见证)。
2.2.9对于停工待检见证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双方应协商并更改见证时间。
2.2.10对于W/H点,每次见证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对于R点,见证资料最迟需在见证点发生3天内提供给监造代表。
2.3 监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原材料除提交符合标准要求的材质证明外,必要时还需对此类材料进行复检,复检项目为 数量、型号、规格、化学成分分析及机械性能检测等,电气设备原材料如铜线、硅钢片除上述要求外还要进行电气性能的检验;
2.3.2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需进行数量、型号、存储方式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化学、机械性能的复检;
2.3.3外购件需提交质量证明文件,同时提交投标方对上述外购件的入厂检验,包括进行品牌、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说明等的检查;
2.3.4检查各类需资格进行操作的人员资格证,如焊接、无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等;
2.3.5对于机加工,需对机加工后的尺寸、公差及加工精度进行检查;
2.3.6对于焊接,焊接前审查招标方提供的焊工资格证明和焊接工艺文件(WPS)(包括返修工艺),对于需焊后热处理的提供适用的热处理工艺(可包含在焊接工艺中);焊接后进行焊缝检查(外观、无损检测),另外,如有必要需对产品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进行现场查证或由厂家提交招标方审阅。
2.3.7热处理工艺及检查:现场查阅热处理工艺及见证热处理过程以获得真实、准确的热处理曲线及报告。
2.3.8提交热处理工艺及相关曲线和硬度检查报告;
2.3.9无损检测类别和方法方案除遵守相关标准外,还应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并依此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
2.3.10装配质量及精度检查:包括过程装配、预组装、最终装配等;对于电动机、变压器设备检查绕线质量、转轴加工、叠片质量、铁芯装配、机座尺寸、总装配等。
2.3.11测试/试验:按照标准和技术协议需进行的厂内测试/试验,测试/试验前需核对测试工器具或试验台的校验证明、有效期、精度以及试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测试/试验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试验报告或记录;
2.3.12除锈和油漆检查;检查油漆合格证、喷丸(砂)记录和表面检查记录;喷涂记录要包含喷涂时间、喷涂过程、喷涂环境参数说明、漆熟化时间、干膜厚度测量数据等。如设备需镀锌要提交镀锌检验报告。
2.3.13清洁、干燥、防腐处理及包装(包括备品备件)检查
2.3.14完工质量资料:完工质量资料作为设备放行的条件之一,任何完工质量证明资料的缺少或不完整或不符合,招标方有权要求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2.4监造代表的权利
2.4.1监造代表有权了解主要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合同,主要部件外委加工合同, 以便于掌握投标方采购和外协加工活动是否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当发现有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和进度要求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并满足要求;
2.4.2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投标方和获得招标方批准的投标方的下一级分包方车间检查和监督生产质量状况。
2.4.3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由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2.4.4监造代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与技术协议、图纸、标准不符合的情况,有权要求投标方整改合格。对设备制造过程中重大质量问题及制造缺陷,投标方一经发现应及时通知监造代表,不得隐瞒。本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得擅自调换。
2.4.5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和包装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监造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满足要求,整改结果由双方代表共同确认。
2.4.6监造代表有权查阅和要求提供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原件(包括焊工资格、无损探伤检验人员资格、理化检验人员资格等),投标方应积极配合。
2.4.7投标方应给监造代表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以及交通、厂内专用办公室、通讯等工作和生活方便,由此并不发生任何额外费用。
2.5投标方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约定
2.5.1投标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检验/性能试验标准和检验/试验计划(依据厂方自有的设备质量检测程序结合本合同技术协议进行编写)。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2.5.2检验/试验计划的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制造所涉及的工序过程;明确每个检验/试验项目和各阶段检验/试验内容、参考标准及依据文件、检查方法及验收标准、计划检验时间。
2.5.3如果投标方提交的质量检验和试验计划缺乏足够的细节,内容或深度不够,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招标方批准,最终版本应在首次提交后1个月内完成。
2.5.4投标方在本合同设备开始加工前1个月,向招标方提供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的采购计划;在本合同设备投料前,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包括外购件的到货计划)
2.5.5本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投标方每月的25日前向招标方提供本月度质量报告、执行情况、下月的生产计划以及包含下月度具体时间安排的检验试验计划(若生产周期少于2月,则需在每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周报,要求内容同月报)。
2.5.6本合同设备发货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提交质量证明文件及资料,提交的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3份、光盘2份。质量证明文件应当以合理的方式建立索引、识别和比较。
2.6 监造见证和质量保证
2.6.1投标方应对其外购部分进行了质量控制并要求其分包方同样执行本合同质量控制条款。
2.6.2不符合产品:投标方及其分包方的质保体系要确保识别出任何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使用或出厂。尽管投标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规定,但所有的不符合产品仍必须向招标方报告,并附完整的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提交给招标方。
2.6.3检查和试验人员资质:投标方执行所有规定的检查和测试项目的人员,其资质要达到国内或国际认可的标准。资质证书应在本合同设备制造工作启动前提交招标方审阅。无损探伤要由资质合格的人员或指定的检查机构检验。
2.6.4监控和测量设施:测量/检查/计量等设备(或仪器)应在指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对照标准的测量要求,进行校准或校正。校准报告需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2.6.5试验和测试:投标方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试验和测试。试验和测试报告由投标方或有资格的第三方编写,内容包括:样品、试验和测试程序、测试结果、检测日期、检测员和检查的产品形式等。
2.6.6物资识别、可追溯性 投标方要建立在工程的每个阶段,物资和部件识别的方法,以方便跟踪。尤其是对完工产品的标示/标牌。
2.7监造内容见下表:
序号监造部位监造内容监造方式
R WH备注
1传动组(包括主轴、轴承箱、联轴器或皮带轮)1、原材料、锻件、铸铁件材质保证书(化学、机械性能)△
2、热处理工艺及检查△
3、无损探伤检查、渗透试验△
4、精加工后尺寸及精度检测△△
2叶轮组(含叶片、轮毂、轮盘、轮盖)1、原材料、铸件质保书及理化性能△
2、叶轮无损探伤检查△
3、铆焊焊接、焊材及装配尺寸检查报告或者记录△
4、叶轮动平衡试验△△
3静态件(包括机壳、进风箱、调节器、支撑部分)1、原材料材质证明书△
2、部件制作尺寸检查△
3、部件焊接外观检查△△
4装配及试验1、装配尺寸及主要间隙检查△△
2、机械运转试验(包括振动、噪声、油水渗漏)△△每台
5油漆喷砂、油漆外观及厚度检查△△
6包装运输包装方案及运输方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
招标方有修改或增加监造范围、检验和试验项目、变更监造方式和进行详细监造的权利。
3、工厂检验/试验监造
3.1投标方检查/检验和试验所用的全部测试仪器应进行常规校正或校验,校正或校验的合格证书或结果应提供招标方检查。
3.2检查/检验和试验应按照上表规定的级别和范围进行检查见证并符合招标方认可的标准和技术协议相关规定。
3.3 投标方供应的所有本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件与外购件),在生产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3.4全部试验项目,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试验报告由投标方完成,招标方确认。
3.5校正措施:在确认产品不合格后,投标方应为产品的不合格问题提供文件资料。若不合格特征在某一条件下可进行修复,并且此项的性能和功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不受影响,即使修复后此项不符合原始要求,投标方也应将不合格情况记录或报告提交给招标方,以供批准。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向投标方提出整改要求,以进行处置和行动。投标方应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提供相关证据报告处理的结果。
3.6拒收:任何与技术规范要求不符的情况,招标方将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设备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3.7招标方有对本合同设备运到招标方现场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本合同设备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本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所进行的检验。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72+24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3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效率试验方法:网格式抽气式等速取样方法)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章4.6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5.1 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并绘制工作状态下的P—Q、N—Q、η—Q的特性曲线。
4.5.2 振动试验。
4.5.3 风机机组的噪声测量。
4.5.4 风机电耗等性能参数。
4.5.5 轴承润滑温升情况。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五、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见下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
职称人数
1指导安装、使用、检修培训
2交货时派人协助验收
3指导安装现场服务
4调试现场服务
5性能验收服务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见下表)。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学校和专业职务职称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工 序 名 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
1
2
3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2 培训及技术配合(培训计划和内容)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技术规范中列出(投标方填写)。
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天数培训教师构成培训地点备注
职称人数
1风机的使用方法由买卖
双方商定
2风机的日常维护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同招投标双方商定。
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会至少按1次考虑,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买卖双方商定。

4 售后服务
以下售后服务是最低的要求:
4.1 在需要时投标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指标等有关问题。
4.2 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的设计、制造等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
4.3 在合同产品的寿命期内,对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方应提供修理服务;如属设备设计或制造缺陷引起的损坏,投标方应为招标方及时修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投标方应长期以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备品备件。
4.4 如遇到设备发生故障,投标方在接到电话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排除设备故障。
六、大(部)件情况
序号部件名称数量长×宽×高(米)重 量(t)厂家
名称货物
发运地点运输方式备注
包装未包装包装未包装


七、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
1
2
3
八、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
1. 设备技术性能考核内容具体见一、技术规范书中“6 性能保证值”(包括但不限于)。若不能满足性能保证内容要求,需由投标方免费维修直至合格,并应承担相关的商务赔偿、损失及罚款,具体罚款细则详见商务部分相关内容。
2.对于设备技术资料交付进度、质量及其它服务,投标方也必须严格地按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该部分也同时进入商务考核及罚款范围,具体罚款细则详见商务部分相关内容。
九.交货进度
按业主要求,设备运到施工指定地点。
十. 技术差异表(格式)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

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




十一.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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