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茶巴拉乡25MWp并网光伏发电第一批设备集中招标公告
曲水茶巴拉乡25MWp并网光伏发电第一批设备集中招标公告
拉萨曲水茶巴拉乡25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设备集中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受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拉萨曲水茶巴拉乡25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总体概况: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曲水茶巴拉乡25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地处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色麦村,距离约318国道约200m,位于国道北侧,距曲水县城约 31km,工程场址区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土地较为平整开阔。光伏电站中心位置为东经90°27'51.31",北纬29°15'31.30"。本项目共使用曲水县茶巴拉乡色麦村约817705m2的地面,海拔高程约3700m。场址区南侧紧邻G318国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适合建设光伏发电站。
2、采购内容:拉萨曲水茶巴拉乡25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设备,同时包括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3、项目建设计划:2017年3月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并网。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01 | 35kV箱式变压器 | 16台 | 2017年3月25日-4月20日 |
2 | 02 | 交流汇流箱 | 95台 | 2017年3月25日-4月20日 |
3 | 03 | 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 | 25MW | 2017年3月25日-4月20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01标段要求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3千万元(含)人民币以上;02标段要求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1千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03标段要求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千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须通过型式认证,认证工作由国家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备设计、制造的能力及管理经验,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整改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7、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9、投标设备需要有3年以上同类项目或同型号运行业绩;(仅第01、02标段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1、投标人应满足单台容量500kW及以上并网发电业绩100MWp及以上。(仅第03标段要求)
12、投标人推荐的型号应通过CGC、CQC、PCCC三项之一的认证。(仅第03标段要求)
1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规定。(仅第03标段要求)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信箱。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文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zb1217@163.com,并于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2、招标文件售价及支付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每标段)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专用账户,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报名材料同时提供开票信息至gxzb12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专用账户(只限于存入标书款)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 7112 5101 8260 *******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运城街泰豪智能大厦B座7层。
3、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原封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联系方式及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1、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运城街泰豪智能大厦B座7层
联系人:叶楠
电话:***-********-****、139*****595
电子邮箱:yenan@sharpower.cn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夏冰、郭浩(项目经理)
电话:***-********-***、137*****218
电子邮箱:gxzb1217@163.com
招标人:拉萨市锋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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