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看台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移动看台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青购(2017)第007号
受青阳县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我中心就“青阳县体育局移动看台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报价时需提供:
⑴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参数表中要求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⑶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⑷经销商另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质量承诺函原件。
3、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5万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供应商报价相同,以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邮递的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
6、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请于2017年3月8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报价供应商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备注项目编号):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账号: ****************1098。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产品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一切费用均自理。
7、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完毕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品名 | 具体要求 | 数量 | 供货地点 |
移动看台 | 附件:青阳县体育局移动看台技术规格参数 1. 座椅力学性能在2014年以来经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测,依据《QB/T2601-2013体育场馆公共座椅》标准检验各项指数均合格。 2. 中空座椅在2014年以来耐候性能经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测试验依据《QB/T2601-2013体育场馆公共座椅》标准检验合格。 3. 中空座椅阻燃检验报告由国家消防装备认可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验依据GB/T27904-2011《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达到B1级。 4. 中空座椅依据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5. 中空座椅在2014年以来有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测,依据《QB/T2601-2013体育场馆公共座椅》,高温试验80℃±5℃,1000h无龟裂、起泡及明显变形等外观变化,低温试验-60℃±5℃,1000h,无龟裂、起泡及明显变形等外观变化,抗老化性能测试1000小时外观颜色变速不小于3级。 6. 活动伸缩看台在近2014年以来综合性能经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按企业行业标准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活动看台依据QB/T2601-2013体育场馆公共座椅,对看台的木制作、塑料件、金属件、涂层和镀层、看台承载强度,产品静载荷400kg,24小时后无变形,床架的结构强度承受每座加载2000N 力 30分钟,去载后变形量≤20mm,并能承受每层中间800N力的冲击不变形。 7. 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质量承诺函。 8.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中空座椅样品一个,符合要求再签订合同。 | 1套 | 青阳县全民健身中心 |
备注:
1、如有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至本中心(可快递,以报价截止前收到为准),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将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予以关注,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3月8日上午10: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在合同签定后30日内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3、具体质量要求:质保期按厂家规定执行。货物必须是按有关质量标准所提供的正品,同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采购代理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梦月
联系电话:****-*******
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新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1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青阳县体育局移动看台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 青购(2017)第007号 )二次采购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公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品名 | 具体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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