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选择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拟选择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洪湖市畜牧兽医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活禽定点屠宰经营权 | 预算价 | ||
联系人 | 王兵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洪湖市新堤城区茅江大道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洪湖市汇裕食品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活禽定点屠宰经营权(5年)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 《洪湖市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屠宰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活禽定点屠宰企业于2017年4月1日起能满足我市市场白条禽供应。2.该企业是洪湖市范围内合法注册,且有一定规模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诚信良好的企业。3.该企业具有地级市主管部门批准并建成的机械化活禽屠宰线,每小时屠宰1000羽以上屠宰能力。4.该企业具备相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能力。5.该企业建成的活禽屠宰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6.该企业具备相应的冷冻仓储设施,并取得《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目前,我市能够达到以上要求的活禽屠宰企业只有洪湖市汇裕食品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拟定洪湖市汇裕食品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供应商必须能够按要求满足我市市场白条禽及禽类产品供应,上市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经检验检疫合格方可上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该企业是我市唯一经荆州市屠管办批准并合法注册、具备相关资质的活禽定点屠宰企业;2.该企业是我市唯一具有每小时屠宰1000羽以上屠宰能力的机械化活禽屠宰生产线和相应场地,具有相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能力;3.该企业具备相关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4.该企业是我市唯一能够于2017年4月1日启动并满足我市市场白条禽供应的活禽定点屠宰企业。拟定洪湖市汇裕食品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朱正会,洪湖市环境保护局,副高 吴华,洪湖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局,医师 王振华,洪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 |||
拟成交价格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3月1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72号(洪湖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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